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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8日訊(記者孔雨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獲悉,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停止生產銷售使用鹽酸克侖特羅片劑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1]432號),一種名爲鹽酸克侖特羅片劑的藥品在我國停產停售。
根據國食藥監辦[2011]432號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評價認爲,鹽酸克侖特羅片劑具有潛在濫用風險,臨牀價值有限,長期不合理使用可對患者心肺功能產生嚴重影響,在我國使用風險大於效益。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停止鹽酸克侖特羅片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已生產的藥品由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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