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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清江公務員
曾獲全國播音主持大賽二等獎的盲人姑娘董麗娜,在今年1月和7月兩次報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播音與主持專業遭拒,北京教育考試院建議她“報考其他專業”。(10月8日《北京晨報》)
據北京教育考試院的回覆,他們曾將問題反映至主考學校、考區和有關專家,三方均指出董麗娜目前的身體狀況不宜參加該專業的考試。很明顯,所謂的“不宜參加考試”,言下之意一方面是雙目失明,接受她成爲播音與主持專業的學生,意味着承擔有別於常人的考務與教育負擔;另一方面,盲人學習播音與主持專業,恐怕也很難找得到工作。照此邏輯,“建議報考其他專業”,大多也許都難逃遭拒的命運。
其實,沒有任何法規規定盲人不能報考播音與主持專業;相反,《殘疾人保障法》54條明確規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蔘加的,應當爲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毫無疑問,盲人姑娘報考遭拒沒有正當合法理由,是對殘疾人正當權益的歧視,它與就業歧視、生活歧視一起,給殘疾人的社會生存製造了重重困境。
在諸多的歧視中,殘疾人自理能力弱、專業技能差一直都是不少人刻板成見。所以,消除全社會對殘疾人的歧視,並不能僅僅止於對弱勢的同情,而在於切切實實提高這個羣體的生存能力,讓更多的殘疾人能夠擁有與平常人“一起喝咖啡”的自信。
教育應該是消除歧視的開始,教育作爲成才的手段與向上的通道,保障殘疾人擁有正常人同樣受教育的權利,讓殘疾人通過不懈的努力,獲取與掌握更多的專業知識,具備與正常人同等的能力素養,纔是他們能夠在社會生存之中消除歧視、贏得尊重的根本。
保障殘疾人公平教育的權利並不是一句空話,一方面需要殘疾人自強不息的努力,另一方面需要教育機構充分尊重殘疾人的意願,創造條件支持與鼓勵殘疾人與正常人在同樣的平臺上學習與競爭。相反,將殘疾羣體堵塞在高等教育大門之外,其實是將這個羣衆拘禁於極小的生存空間之內。
儘管董麗娜的遭遇只是極端個案,卻具有標本意義,從中透露出相關教育機構對殘疾人意願與權益缺少起碼的尊重。事實上,越來越多的殘疾人擁有與董麗娜同樣的大學夢想、同樣的獨特追求,類似董麗娜的遭遇還是“下不爲例”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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