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0年,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政府建設西部新區,對奉節縣永安鎮邵家包進行拆遷安置還房。吳某爲了多得國家佔地安置房,將自家的《重慶市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和《奉節縣農村建房用地許可證》上的土地面積進行塗改,將房屋面積由150平方米塗改爲180平方米,後簽訂了安置協議和合同,使政府給吳某安置了180平方米的移民安置房,吳某多得國家補償房屋面積30平方米。
奉節縣法院審理後認爲,吳某爲多得政府安置房面積,塗改建房審批證件,其行爲構成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審判處其拘役兩個月。
(徐偉吳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