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蘇省徐州市的工程小區10號樓原是某企業自建樓房,企業搬遷後,10號樓既無物業公司管理,又沒有業主委員會。爲此居民自發組建“樓委會”,選舉了一名會長和4名樓棟管理員。樓委會上任之初,即組織居民捐資建設了監控系統,還對樓棟內鄰里和睦、拾金不昧、互助互愛等好人好事張榜表揚,對樓上拋物、亂丟垃圾、不文明飼養寵物等不良行爲張榜曝光。通過諸項活動,提升了居民的文明素質,樓棟連續多年獲得街道頒發的“法治標兵樓”榮譽稱號。(丁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