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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被網上追逃的張桂鳳心懷僥倖前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簽收起訴狀副本時,被“不相干”的法官逮了個正着,還被原主審法官李靄杭當場宣佈了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的決定。
2010年5月6日,興慶區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桂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該判決生效後,被害人朱某因後續治療費再次將張桂鳳訴至興慶區法院。審理期間,主辦法官多方查詢均未能找到張桂鳳家住址。鑑於張桂鳳故意隱瞞家庭住址的行爲,已違反了緩刑考驗期內的監督管理規定,2011年4月14日,興慶區法院決定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逮捕張桂鳳。公安機關遂上網追逃被告人張桂鳳。
近日,張桂鳳的丈夫因撫養糾紛將其訴至興慶區法院。張桂鳳到法院簽收起訴狀副本時,不知道主審法官是哪位,便向趙婧姝法官詢問,正在埋頭寫判決的趙婧姝覺得此人極爲眼熟,“這不是正在網上追逃的張桂鳳嗎?”爲避免打草驚蛇,趙婧姝不露聲色地將其領到對面民三庭主審法官的辦公室辦理簽收訴狀副本事宜,隨即又回到辦公室電話通知張桂鳳原刑事案件主審法官李靄杭,讓其速來確認此人身份。一看到李靄杭,張桂鳳着實吃了一驚,李靄杭當場向她宣佈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的決定,張桂鳳被執行逮捕。而審理被害人朱某與張桂鳳民事賠償糾紛的法官任海泉聞此消息,當日也向張桂鳳直接送達了民事判決書。
(申東申建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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