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涉外經濟體制改革是新區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內容。記者昨日獲悉,爲加快開展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區的改革探索,東疆保稅港區以《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獲批爲契機,結合《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第二個三年實施計劃(2011-2013)》和建設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的創新試點政策,制定了《東疆保稅港區綜合配套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包含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國際航運稅收、航運金融、租賃業務等4個大項21個小項的重點改革項目,力爭使東疆實現融資租賃業務集聚地,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創新“窗口”、東北亞物流、分撥中心,國際航運稅收政策“高地”、北方離岸金融服務基地,離境購物退稅目標實現及其他免稅購物模式的探索。
據瞭解,根據《實施方案》,在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實施過程中,東疆將針對融資租賃、郵輪經濟等領域,開展相應的船舶登記制度專項課題研究。如針對融資租賃業務發展需要,東疆將開展離岸租賃船舶保稅登記課題並組織實施,滿足租賃公司對於租賃標的物的國內產權登記需求等。在深化國際航運稅收改革方面,東疆在對三類企業從事相關業務免徵營業稅的基礎上,還將進一步細化對汽車轉口貿易實施進區保稅政策,有效減少對於汽車貿易企業的資金佔壓。同時東疆也將制定並實施啓運港(含無水港)退稅政策,完善海關、國稅局等相關部門間信息共享、實時通報、責任細分的退稅監管系統,不斷完善東疆的國際中轉和國際貿易等功能,吸引更多航運服務企業在東疆註冊,力爭到2013年實現在區內註冊航運服務企業數量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
在航運金融方面,東疆將吸引已開展離岸銀行業務的商業銀行在東疆設立機構,滿足企業的離岸金融服務需求。同時也將加快航運融資擔保、航運類股權投資企業等航運金融發展。在市場需求壯大、監管條件成熟時,結合東疆的離岸船舶租賃業務探索發展離岸再保險業務。同時在降低資本項目管制成本、維護在岸金融系統穩定的前提下,東疆也將逐步形成包括政府主管部門、國際和國內金融行業組織、社會第三方在內的離岸金融監管主體。在租賃業務領域,東疆將進一步完善金融租賃公司在東疆項目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形成國內領先的融資租賃項目子公司管理經驗。同時將充分利用飛機租賃增值稅優惠政策、外債規模和飛機引進指標優惠政策等吸引國內外大型租賃公司落戶,力爭在2013年底,在東疆註冊的單機、單船租賃公司超過300家,實現租賃資產額超過10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