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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半年前,杭城某小區連續發生3起年輕女孩遭強制猥褻和搶劫的案件,昨天隨着來自寧波的方某被西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大家才知道被形容爲“變態”的那個男子竟是和幾位受害者住在同一小區,他大學畢業不到兩年。
今年5月21日凌晨3時許,租住在城西某農居點的姑娘小王在自己租住樓下的大廳內,被一男子持刀威脅搶走了250元,在這過程中小王還遭到對方猥褻。
在這之前的4月23日凌晨3時許,住在同一小區的另一位女孩在家時,突然一男子闖入,對方採用持刀威脅的方式劫取了人民幣800元,並對她進行猥褻。沒過幾天,也是在凌晨差不多的時間裏,住在同一小區的又一位姑娘正在開門時,有人從後面捂住她嘴巴欲進行猥褻,後被屋內姑娘的男友發現而逃跑。
5月28日凌晨5點左右,小區保安在巡邏時發現了一個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抓獲後移送至派出所,此人承認在小區內三次作案的犯罪事實。
男子姓方,寧波人,1985年出生,方某兩年前從杭州一所大學畢業,學的是設計專業。他說,畢業後工作一直不順,好不容易在一家貿易公司落腳,但工資遠不如自己期望,而且工作環境很壓抑。去年八九月份,他離開公司,獨自一人在城西租了個農民房,之後就再沒找到合適的工作。
在大學裏方某談過一次戀愛,女友是青梅竹馬的老鄉。在最需要關心的時候,女友和方某分手了,此後,方某一直沒有談對象。
方某說,平時在家喜歡看些“黃色東西”,他一個人在杭州,朋友較少,他看小區內很多女孩子都是單身,一開始爲了尋求刺激就下手了,方某說他主要是想猥褻,是看到姑娘都不敢反抗時才搶錢的。
家屬得知方某的行爲後震驚不已,爲此還申請爲方某作了精神鑑定,但得出的結果爲正常,方某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不禁讓檢察官又想起了去年該院辦理的另外一個案子。1981年出生李某是研究生,也是來自外地,在杭州一家高新企業工作,月薪過萬元,他去年在租住的小區內三次尾隨女孩子猥褻,最後一次還意圖強姦,經西湖區檢察院起訴,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檢察官說,李某和本案方某的犯罪原因極爲相似。
檢察官說,從兩個案件可以看出,現在大學畢業生的心理健康問題應引起用人單位的重視,特別是外地來杭工作的大學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