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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牆雖有自重輕等優點,但是存在質量保證期和使用壽命短等缺點,設計年限爲25年,結構膠保質期10年,這是新民網記者10月11日從市政協委員“本市(上海)高層建築及玻璃幕牆的安全情況”專項視察座談會上獲悉的信息。對此,市政協委員鄭韶認爲,這是對資源的浪費,應該從源頭控制,建立嚴格的審批管理體系。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黃永平在座談會上表示,近幾年,玻璃幕牆建築大量涌現。玻璃幕牆雖有自重輕、透明美觀、隔熱節能等優點,但也存在着諸如光污染嚴重、降噪效果較差、質量保證期和使用壽命短(設計年限25年,其中結構膠保質期10年)、安全維護成本大等不容忽視的缺點。
政協委員屠海鳴“一針見血”地表示,開發商會“鍾情”玻璃幕牆的原因,在於其自重輕故打樁少、可提高容積率、工期短等優勢。
對此,市政協委員鄭韶認爲,相對於外灘的百年建築,玻璃幕牆建築的壽命實在有點短,“10年就要修,25年就要改建,這是對資源的浪費”。鄭韶認爲,管理玻璃幕牆建築,就需要加強源頭控制,建立嚴格的審批管理體系,限制建設單位隨意採用玻璃幕牆。
而對於玻璃幕牆管理的相關規定都是基礎性規定的現狀,鄭韶說,“需要抓緊時間操作,早些建立維修基金等問題”。(新民網記者袁蓉)
(來源:新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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