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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在旅居西班牙的僑胞中,有這樣一類羣體,稱它“搭鋪”也好、叫它“露水夫妻”也罷。不管緣於何種原因,若將此現象簡單歸之於不道德、不合法、或人性與道德的淪喪,都無法爲這一類人羣的感情生活做出貼切而準確的註解?
來自北方的劉先生5年前以商務考察的名義獨自來西,太太和15歲的兒子都留在國內。出國前,劉先生是一家大型企業的財務負責人,每年的收入相當可觀。據他的朋友介紹,劉先生之所以選擇出國這條路,很可能是害怕經濟問題。爲了能夠有個合法身份,在生活上方便些,在西班牙呆了半年後,劉先生在語言學校學習語言時遇到也在學習語言的章小姐,從而開始了公開的同居生活。
據劉先生透露,他認識章小姐的不幾天時,雙方就在同居上達成一致,原因應該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是他已寂寞半年多;二是他想學習西語,需要有個老師,而章小姐正具備這兩個條件。章小姐當時也有自己的難處,其一是當時做工的環境不理想,她想在馬德里找份體面的工作,而徐先生一個人租住在馬德里的一所套房,能提供住處;其二是當時她老公的來西簽證又被拒,她感到,自己“不得不從夢想中回到現實”,便選擇能解決實際生活問題的同居。
劉先生的朋友透露說,在和章小姐同居前,他們倆曾有過一個“君子協定”:如果有一方家屬來到西班牙,同居關係就立即結束。從此,兩個人便以“夫妻”名義參加各種朋友聚會,剛開始親朋好友都訝異他們兩人居然都不避諱、不否認自己在中國都有家室,時間長了,也都見怪不怪了。
同劉先生有近似經歷、但結果卻大不一樣的馬先生,5年前當海員的他因工作,藉着船靠岸西班牙的機會非法滯留下來,雖然在國內的妻子和女兒都對此表示反對,但他還是決定留在西班牙闖一闖,並對妻女許願說,過幾年也把她們辦過來。
馬先生強調剛剛來馬德里的時候,在一家衣工廠工作時,他曾告訴過第一個同居的李女士,他的妻子和女兒都在國內,遲早都要過來,他同妻子感情很好,選擇同居只是解決一下眼前問題。但在隨後的同居日子裏,隨着兩人關係逐步加深,李女士多次提出讓他同國內妻子離婚的要求,一直得不到馬的同意,李女士便以“工作原因”名義搬走,結束了這段近4年的同居生活。
經過多年的努力,馬先生有了一定儲蓄,就也像其它西班牙的大多華人移民一樣,開始尋找紮根合同,辦理紮根居留。馬先生介紹說,前年在巴塞羅那郊區尋合同做工的時候遇見了一個南方女僑胞在當地有一家中餐館,生意不錯,人也不錯,還挺通情達理的。但當她得知馬先生做工的真實意圖的情況下,頗能理解,繼而提出結婚的要求,卻讓他無法接受。原因是,他不想爲了居留而讓別人恥笑,也不想一輩子任人擺佈。第二次同居生活最後也以友好分手而告終。馬先生隨後離開了巴塞羅那,回到了馬德里。
經過幾次同居生活後,馬先生深有感觸地說:中國人活着太累,同居生活更累,你得同時照顧兩邊(國內國外)的生活,而最後真能落個結局美滿的卻少得可憐。好在我醒悟得比較早,現在應該爲自己生活了。
對於旅居異鄉的孤寡僑民來說,如何在鄉愁中排解自己的思想以及情感,怎樣去維繫兩地分居的婚姻,是值得思考的。如若因爲出國而失去了原本的幸福婚姻,那麼出國的人生意義又何在……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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