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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慈善日”活動已在東莞舉辦兩年。今年,在政府部門工作的黃先生收到了一份“東莞慈善月月捐”的活動倡議書:綁定一張銀行卡,你的捐款將通過銀行作每月10元以上的固定捐贈。黃先生覺得,捐贈應該是自願的事情,但這種通過單位來集體辦理,並綁定銀行卡固定捐贈的做法,卻帶有強制意味,有失妥當。對此,東莞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杜江迴應稱,10元的標準經過調查摸底,並不過分。
收到通知要求月捐10元以上
黃先生告訴記者,十一長假一回來就收到了單位的慈善捐款倡議書。這次的捐款方式有所不同,要求限期內提交申請書,並上報銀行賬號,捐款額度可自己填,但最少每月要捐10元,沒有上限,以後每月由銀行劃扣。雖說是自願報名,黃先生認爲,“碰上這種事情,就算有誰不願意都會硬着頭皮參加”。行善本是自願行爲,由政府倡導後,要求把銀行卡號報上去,每月劃扣,還規定10元起捐,這不成了強制扣款了嗎?
更有政府公職人員認爲,提交銀行卡賬號,那是否會泄露隱私?這個責任誰來負?
源自“東莞慈善月月捐”活動
記者登錄東莞市慈善會網站,看到“東莞慈善月月捐,讓愛薪火相傳”的漂浮宣傳網頁。點開一看,原來是個紅頭文件,由東莞市民政局、東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聯合東莞市慈善會發起“東莞慈善月月捐”的活動倡議,號召社會各界進行愛心捐款。捐款方式有集體辦理、網銀捐款和櫃檯簽約三種方式,捐款主要通過中國建設銀行東莞分行、東莞銀行每月10元以上固定捐贈,形成人人慈善的長效機制。
記者點擊申請表格,看到首先需要填寫銀行賬戶,並粘貼申請人存摺或儲蓄卡的複印件,還需要填寫月捐金額,上面註明“每月捐款10元起”,旁邊是東莞慈善心願超市捐助的八個項目,上面同樣註明,可選擇其中一個項目打勾,慈善會將參考你的選擇並結合實際捐贈統籌安排善款使用,具體用途每年在東莞慈善會網站予以公佈,並通過短信形式定期反饋項目進展情況。
社會事務辦負責限期交名單
記者隨後致電東莞市多個區鎮的社會事務辦,南城區政府、莞城區政府、松山湖、萬江區政府等,均證實已收到了“慈善月月捐”活動的倡議通知。
有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9月底,爲配合東莞市第二屆慈善日活動,東莞市民政局和東莞慈善會召開會議,號召廣大市民踊躍參與愛心捐助,其中一項活動爲“慈善月月捐”,統一由社會事務辦負責,“因爲考慮到報名人數比較多,一般銀行的分行辦理不了,所以要統一集中起來去總行辦理”。
現在每個鎮街都在報名統計階段,“20日左右要把名單上報給東莞慈善會,鎮街已開過動員大會,動員公職人員參加”。
民政局一科長稱“10元不過分”
對於公職人員認爲這種捐款方式帶有強制意味,東莞慈善會的劉副祕書長並未表態,他稱“這個要問民政局,我們只是執行”,現在的集體辦理方式,都是由民政局首先倡議政府再做。
記者昨天致電東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的科長杜江,對方迴應稱:10元的定額是通過調查摸底,並考慮到銀行的工本費,每人一年120元,這樣的標準並不過分。而用銀行卡集體辦理的方式並非強制,主要是考慮到爲一些不願意排隊的人羣減少排隊的麻煩。如果認爲有泄露隱私的可能,也可選擇網銀辦理、銀行櫃檯簽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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