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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成都10月12日專電(記者吳曉穎史春東黨文伯)一邊是驚險刺激、“不走尋常路”的探險旅遊,一邊是接連出現的安全隱患。今年“十一”黃金週,國內接連發生多起探險悲劇,爲“驢友”們敲響安全警鐘。
9月30日,由14人組成的一戶外登山團隊進入四川阿壩州四姑娘山景區海子溝後,與外界失去聯繫。10月11日,四川省登山協會接到入山者家屬的報告後,緊急出動數十人組成的專業搜救隊展開搜尋。12日上午,搜救人員終於與連續13天失去聯繫的登山者取得聯繫,這14名登山者目前身體狀況良好。
這是在短短10天時間內,在四川境內發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險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縣境內的雪寶頂山峯發生山難,2名登山愛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傷。
和“玩的就是心跳”“不走尋常路”的探險旅遊如影隨形的是安全隱患。近年來“驢友”遇險事件屢屢發生:2006年,13名前往鄂爾多斯庫布其沙漠探險的天津大學生在沙漠被困;2008年,廣西23名“驢友”在南寧大明山突遇山洪,3人遇難;2009年,重慶自助遊團隊35名“驢友”在穿越重慶潭獐峽時突遇山洪,17人遇難……
出於安全考慮,我國出臺了《中國登山協會登山戶外運動俱樂部管理辦法》等文件,對民間登山組織的行爲作出明確規定。根據規定,國內外登山者在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的山峯時,必須向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山線路、計劃等方案,且方案不允許變更。
但每年未經登記的違規、非法登山隊伍卻與日俱增。9月30日“驢友”在四姑娘山景區失蹤事件,就是一起謊報入山路線、人數的違規事件。
景區管理人員無奈地表示,山門不像公園門,管理起來難度很大,對這些擅自更改登山路線的偷爬者、入禁區者的監管,還是一個盲區。
搜救“驢友”的行動每年有很多,產生的費用大多數由政府買單。記者瞭解到,如果按照國際慣例,在民間探險活動中,這些由搜救產生的費用應由搜救活動的提出者,即被搜救者及其家屬負擔。但我國有關戶外探險活動的法律條款幾乎空白,事故發生後的問責機制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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