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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爲確保低收入羣衆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按照國家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的通知》,從今年10月份開始,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完善價補聯動機制。
據瞭解,今年10月份以前,納入價補聯動機制的補助對象是,城市低保戶、特困戶和月人均收入550元以下的低收入居民。從10月份開始,本市擴大保障範圍包括:一是增加重點優撫對象2.4萬人,包括領取定期撫卹金或者補助金,且無固定收入的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在鄉老複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和烈士遺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二是增加農村困難羣衆10.5萬人,包括農村低保8.2萬人,特困和人均收入低於農村低保標準130%的低收入戶0.9萬人,五保供養對象1.4萬人。三是增加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3.2萬人。四是將城市低收入羣衆劃定標準,由高於城市低保標準100元調整爲城市低保標準的130%,今年調增到624元,今後隨低保標準調整相應調整。以上合計16.1萬人。加上現行價補聯動機制保障的城市低保、特困和低收入羣衆17.9萬人,全市共計34萬人。
完善後的價補聯動機制,以“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作爲聯動依據,月度同比累計漲幅達到或超過2%時,啓動價補聯動機制,發放補助;價格漲幅低於2%的月份,停發補助。補助標準:價格漲幅在2%至14%之間共設6個檔次,最低檔價格漲幅2%(含)-4%(不含)時,每人每月補助30元,之上每個檔次補助增加15元;農村保障對象的價格補助標準,按照上述標準與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的比例關係確定,今年設定爲城市補助標準的60%。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價格補助由人力社保部門負責,按照失業保險金渠道進行發放;其他補助人員的補助由民政部門負責,隨相關補助發放一併進行。低保戶、特困戶、低收入戶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交叉人員,由民政部門發放補助,人力社保部門不再重複發放。目前,各有關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工作,確保完善後的價補聯動機制順利實施。(記者王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