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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言碎語
在澳大利亞人的護照上,海關人員可能很快就會有機會看到“性別:X ” 的寫法。這是澳洲政府的一個新近規定,在護照上增加一項類別來標識一種無法用“男”或“女”來確認的性別———變性人或同性戀者的性別。
一個人的性取向,無論是孃胎裏帶來,還是某些特殊環境造就而成,大都是人所不能左右、無法改變的事。變性人,雖然存在於人口比例中的極少數,但無論從哪方面講,他們都有着無異於任何其他人的社會權利。只是,在填寫各類公文表格時,常常會給人帶來困惑,“男”抑或是“女”?
美國、英國等國家規定,凡有醫生證明的,可以申請改變護照上的性別,而法國則規定必須要做過變性手術方可改變。但是,許多同性戀者,其外觀打扮、舉止行爲都與其生理性別相反,這類性別如何標識,或者說,表格上填寫的男女性別,究竟有多少實際意義,長期以來,這些問題都備受爭議。
於是澳大利亞政府便別出心裁地想出了個第三性別的概念———“X”。這個規定,是從法律的角度,將曾經的另類變成了正常的一類,也可以說,是對變性人或同性戀者消除歧視的一種舉措。
這讓我想起一個朋友,當年由於婆家不贊成,她的婚姻曾經歷盡艱辛,終於在一年後給夫家生了個大胖長孫,她才得以揚眉吐氣。如今,這孩子已經年過23,長得高大英俊,卻一直不見交女朋友,儘管認識的朋友都從社交網上得知他已經結交了男朋友(而不是女朋友),卻沒人敢把他同性戀的事實告訴他的母親,因爲大家都知道,這兒子過去是她婚姻的救星,今後是她的希望和寄託,誰也不忍心去撕裂一個母親的心。
我曾經與公司裏一同性戀者私下交流:
問:“你一直不結婚,家裏老人和親戚朋友不替你着急嗎?”
答:“No No No,大家都尊重我的選擇,沒人干涉。”
再問:“那爲啥同性戀者一直在爭取對同性婚姻的官方認可?”
又答:“大概更多的是在爭取作爲已婚家庭的社會福利吧。”
新鮮,但卻很實際!
·弘微(墨爾本)
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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