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訊14日記者獲悉,密雲法院對首例“飆車危駕案”的兩名涉案司機作出一審判決,彭某和侯某均構成危險駕駛罪,被處拘役。
今年5月11日12時許,彭某駕駛桑塔納轎車行駛至密雲縣一路口的紅綠燈處,被侯某駕駛的寶來轎車“別了一下”。隨後,兩人開始駕車在密西路上追逐、相互別擋,在駛入一村莊內時仍相互追逐,直至兩車在別擋中同時撞上停靠在路邊的一輛帕薩特轎車,造成3車損壞。後彭某下車持磚將侯某駕駛的寶來轎車前擋風玻璃砸壞。據兩名司機回憶,事發時他們駕車的時速均超過100公里,而兩人行駛的道路最高限速不過60公里每小時,兩人均屬於嚴重超速駕駛。
法院分別判決被告人彭某拘役4個月,罰金2000元;判處侯某拘役2個月,罰金1000元。(王維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