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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申東
今年5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農民王自強爲救一名落水婦女犧牲,被青銅峽市委、市政府評定爲“見義勇爲先進個人”,並給予50萬元獎金。
這50萬元獎金的分配卻讓英雄的父母與妻兒產生了分歧。
近日,王自強的妻子陳淑萍帶着10歲的兒子,向青銅峽市小壩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法律援助。陳淑萍告訴工作人員,她和丈夫從結婚後,就一直在外面租房住。現在丈夫不在了,兒子就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她想用這筆獎金的大部分爲兒子買套房子,把兒子將來的生活安排得好些。而王自強的父母卻擔心兒媳婦拿錢多了不可靠,怕她改嫁後孫子會受罪,就要求分得17萬元。陳淑萍則堅決不同意公婆的方案。
法援工作人員初步瞭解情況後,認爲矛盾雙方的出發點都是想給孩子更好一點的成長條件。於是他們一方面勸陳淑萍,王自強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英雄,我們都在學習這種大無畏精神。你們都是英雄最親的人,應該多一些理解和寬容,留住親情纔是最主要的。工作人員又前往王自強的父母家,安慰兩位老人的同時也做通了思想工作,老人願意通過協商處理家庭矛盾。
按照繼承法未成年人撫養費以及老人贍養費的計算標準,這50萬元除去王自強兒子的撫養費,王自強父母的贍養費,剩下的部分由四個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工作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經過繼承人充分協商,雙方最終自願達成了一致意見。陳淑萍同意給兩位老人共計14萬元,承諾自己用餘下的36萬元以兒子的名義買套房子,全力將兒子撫養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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