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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百軍近年來,福建省公安機關在基層先行先試綜合警務改革,積極探索構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現代警務機制,提升了駕馭動態治安局勢的能力水平。該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近日透露,一份旨在深化基層公安機關綜合警務改革的“關於加快推進基層公安機關綜合警務改革的意見”正在徵求意見過程中。
記者在該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看到,其目標任務是從調整體制機制入手,將交警、巡警的路面勤務職能和警力整合到派出所,實行網格布警、綜合用警,構建“扁平指揮、屬地管轄、網格巡邏、責任到人”的綜合警務機制,派出所綜合執法與上級專業警種優勢互補,實現警力配置更加合理,運行機制更加順暢。
據介紹,早在2002年,福建省就在福州開始了警務機制改革,如今,該市綜合警務改革已建立起“人往基層走”的導向機制,基本實現了做大做強基層單位的預期目標。2010年以來,漳州市所轄平和縣公安局深入推進綜合警務改革。龍巖市於2010年10月28日實行交警、巡警、派出所“三警合一”警務體制,通過整合警力資源、優化勤務模式,構建起以網格化路面巡邏機制爲基礎的機動靈活、快速反應的現代警務體系,實現了打擊犯罪、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雙贏”的效果,對破解公安機關內部交警、巡警、派出所三個部門路面管理權互相交叉、職責不清,接處警重複且環節多、互相推諉的現象,開出了一劑“良方”。
“從福州、三明、龍巖、漳州等地綜合警務改革進展情況看,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呈現良好態勢。要辨證地看待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細緻區分哪些是改革產生的,哪些不改革同樣存在,哪些可以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福建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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