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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個哲理小故事。
唐朝的時候,有個小國派使者來給唐朝皇帝進貢了三個一模一樣大的金人。皇帝看了很高興,可是這個使者給皇帝出了一道題,只有回答準確,纔會將金人全部留下來。使者的題目是:這三個金人哪個最有價值?皇帝和大臣想了許多辦法,請來珠寶商人鑑定,稱重量,看做工,也沒發現三個金人的不同之處。
有一位退休的老臣聽說此事,經皇帝允許到大殿上拿出三根稻草,插入第一個金人的耳朵裏,稻草便從另一邊耳朵出來了。第二個金人的稻草直接從金人的嘴巴掉出來,而第三個金人,稻草從金人的耳朵插進去後,稻草掉進了金人的肚子裏,什麼響聲也沒有。老臣斷定第三個金人最有價值。使者默默無語,答案正確。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傾聽是金!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說:上天賜人以兩耳兩目,但只有一口,欲使其多聞多見而少言。生活實踐中,傾聽是溝通人與人之間心靈的橋樑。司法實踐中,耐心傾聽是法官打開當事人心結、化解矛盾糾紛的金鑰匙。
“親民法官”陳燕萍的一句口頭禪——“有話慢慢說”。據說有一次,當事人朱某來回十幾遍反覆嘮叨自己的訴訟理由,旁邊的人都打起了瞌睡,而陳燕萍卻是一邊靜靜地傾聽,一邊琢磨矛盾的癥結,始終沒有打斷他的嘮叨。後來朱某對陳燕萍說:“你是第一個完完整整聽我說完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也信任你,你說咋辦就咋辦吧。”
無獨有偶,“全國模範法官”宋魚水承辦的一起出版合同糾紛案件也有類似情況。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作家,因爲稿酬問題將出版社告上了法庭,在庭審過程中,儘管老人的陳述長達4個多小時,但作爲審判長的宋魚水依然仔仔細細聽完老人的陳述,最終老人自願接受調解方案,原被告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正是傾聽的習慣加深了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信任,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的感情距離,爲順利化解糾紛奠定了基礎。
因此,在很多時候,當事人來到法院,只是找一個傾訴的對象,並非一定要斷個是非。這個時候,法官一定要當好傾聽者。當事人心平了,氣順了,心結自然打開了。
筆者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去年5月的一天,一位老大娘哭哭啼啼來到法院,聲稱要告自己的兒子和兒媳。由於過度傷心,她不停地抽泣,過了好半天,我們才弄清事情的原委。
老大娘姓張,丈夫早年去世,她獨自一人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扯長大。當天早上,張大娘因瑣事與兒子、兒媳發生衝突,兒子、兒媳竟然動手打了她。大娘又氣又傷心,一路哭着就來到了法院,要求法官爲自己做主。
由於大娘沒有提供相關證據,也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該案不具備立案的條件。但是我沒有簡單地把大娘拒之門外,而是放下手頭的工作,給大娘端上茶水,拿來紙巾,一邊認真傾聽大娘的哭訴,一邊耐心地開導大娘。大娘歷數兒媳的不孝和兒子的不爭氣,說到傷心處號啕大哭。整個上午,我陪着她,聽她抱怨,爲她的遭遇欷歔感嘆。從我專注的傾聽中,大娘得到一絲理解和寬慰。幾個小時後,大娘的情緒漸漸得以緩和,大娘對我說,要不是有法官給她安慰,當時連死的心都有了。這話並不誇張,在農村,婆媳吵架一時想不開喝農藥自殺的並不少見。
很慶幸,一場悲劇得以避免,而我所做的,只是當了一個忠實的傾訴對象。
傾聽需要耐心,需要涵養。有的時候,當事人說話帶着怨氣、怒氣甚至火氣,作爲法官,一定要耐住性子。一次在送達判決書時,敗訴的當事人看到判決結果後非常氣憤,質問我是不是收了對方的好處,還揚言要去告我。儘管當時我心裏感到十分委屈,但我沒有打斷他的話,而是在宣判筆錄上詳細地記錄了他對判決的意見,並告知他權利救濟的途徑。出人意料的是,後來,他既沒有去上訴也沒有去上訪,而且自動履行了判決。
耐心傾聽是一種美德,體現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和尊重。讓當事人把話說完,讓他們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這也是對當事人最起碼的尊重。在司法實踐中,我們也看到,有些法官缺乏耐心,隨意打斷當事人的發言,甚至訓斥當事人。粗暴的司法手段會使當事人對法官產生畏懼感和不信任感,並容易引發上訪上訴。
將心比心,當事人之所以來到法院訴訟,是因爲他們的權益受到了侵害,利益蒙受了損失,有滿腹的委屈和心酸需要傾訴。
我們在接待他們的時候,請記住給他們搬上一張椅子,倒上一杯茶,然後認真地傾聽,做一個忠實的聽衆。
(作者單位: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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