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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宣傳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二條戰線”,承擔着傳播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識、傳遞社會公平正義和司法服務宗旨、宣傳法院工作成效和服務人民羣衆、架起司法走近民衆和民衆走進司法橋樑的重要職責。努力開創司法宣傳工作新局面,必須瞄準高度、精度、深度、角度和廣度等“五個度”,才能積極彰顯司法的親和力和權威性。
司法宣傳應緊緊瞄準“高度”。司法宣傳的聲音是公正的號角、法治的再現。當前,隨着媒體的高度發達,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知情權需求與日俱增,司法宣傳工作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只有站在大局的高度,時刻緊扣時代的脈搏,把握髮展的走向,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才能真正做到思考深一些,觀察細一些,反應快一些,確保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也只有站在大局的高度,堅持以正面宣傳爲主,才能真正做到牢牢把握主動權,樹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營造出公正的濃厚氛圍,彰顯法治的輝煌進程,確保司法宣傳工作的正確方向。
司法宣傳應緊緊瞄準“精度”。古人云: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司法宣傳,涉及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案件審理程序上的精細報道,更有實體結果處理上的深度分析。一點一滴總關情,無論涉及哪一方面,都必須事無鉅細,不能出任何差錯。即使是一字之誤,也會給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權威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因此,唯有牢固樹立細節決定成敗的“精度”理念,將嚴謹細緻的作風滲透到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才能真正做到不出任何紕漏,確保萬無一失。
司法宣傳應緊緊瞄準“深度”。隨着民主與法治進程的深入推進,人民羣衆對司法公正的要求不僅僅侷限於對結果知情權的滿足,更需要深入瞭解司法公正的過程和細節。傳統的結果式宣傳報道,已遠遠不能滿足時代的要求和人民羣衆的需要。作爲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司法宣傳不能停留在對法院及法官工作動態的一般性報道,必須着眼“深度”,以公正的立場、深邃的洞察和思辨的語言,對司法領域發生的各種新聞事件進行深度分析,深刻剖析事件背後各種利益的糾葛與博弈、道德倫理和法治的弘揚與背棄,真正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司法宣傳應緊緊瞄準“角度”。橫看成嶺側成峯,遠近高低各不同。衆所周知,因爲認識上的差異,同一件事,立場不同,視角各異,往往會取得不同的效果,甚至得出相反的結論。基於這種社會效果的要求,司法宣傳只有瞄準“角度”,堅持不懈地弘揚發散思維與創新精神,才能善於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人和事,從一個側面來反映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踐行司法核心價值觀的感人樂章,真正做到以小見大,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顧此及彼,深刻揭示出司法公正的實質,確保正確的輿論導向。
司法宣傳應緊緊瞄準“廣度”。司法公正,國脈所繫,離不開強有力的輿論宣傳。當前,社會發展日新月異,各類媒體如雨後春筍地蓬勃發展,較之傳統的形式單一模式,其廣度可謂前所未有。與此同時,司法過程所蘊含或展示的豐富內容,僅僅依靠傳統的單一宣傳模式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因此,司法宣傳必須着眼“廣度”做文章,堅持“兩條腿走路”,在高度重視和充分利用報紙期刊和電視電臺等傳統宣傳媒體的同時,還應緊跟時代變化和科技進步的步伐,堅決摒棄內容老套、形式單一的傳統做法,積極探索和發掘新的宣傳渠道與途徑,不斷豐富宣傳的載體和形式,尤其是要加強網絡宣傳的研究工作,高度重視網絡對暢通民意渠道、聽民聲、吸民智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特殊作用,切實擴大司法宣傳工作的影響力。
(作者單位: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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