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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塵
“如今,我才醒悟,非婚生子帶給孩子的缺憾,不是僅靠有能力養活就能彌補的。”佟珂用了12年的時間領悟到這個道理,我們只能說,她太愚鈍了。也正是這分愚鈍,讓她一錯再錯,最終到了無法收拾的地步。
事實上,在孩子出生前,許多問題佟珂就應當考慮清楚。雖然《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但有一點卻是法律保護不了的,那就是親情融融、健康和諧的成長環境。佟珂應當思索,自己能否給孩子提供一個有爸爸媽媽的正常的家?如果不能,孩子幼小的心靈將會承受哪些遺憾和痛苦?自己是否有能力幫助孩子化解這些遺憾和痛苦?是否有能力把孩子撫養成心靈健康和快樂的人?這些問題,佟珂如果能一一想清楚了,也許就不會一意孤行地做未婚媽媽了。
讀佟珂的傾訴,感覺她直到現在依然在心水渾濁中。佟珂首先應反思,一意孤行生下孩子的心理動機是什麼?的確僅僅是爲了愛江凡嗎?江凡要求過她生下這個孩子嗎?生下這個孩子到底是爲了證明自己愛情的偉大還是要以此牽制住江凡?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而愛情卻可以是一個人的事。《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中,徐靜蕾和姜文飾演的人物有過短暫的相愛。分別後,姜文很快便把她忘得一乾二淨。但她依然保有着對姜文的深愛,並獨自撫養他們的孩子。直到臨終,她纔給姜文寄去一封信,告訴他“我愛你,這是我自己的事。”佟珂如果只想要一個愛情的結晶,也可以選擇徐靜蕾的方式,悄然在遠處,悄然在心靈深處愛着江凡。真正的愛是“只要你過得比我好”,而不是“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如果佟珂能坦誠面對自己做未婚媽媽的動機,也許會有更多的勇氣接納目前的一切困境。
佟珂對愛情的理解,對人性的理解,對生活的理解都停留在表面,這種淺薄是導致她人生悲劇的一大原因。事實上,她最該愧疚的是茗悅。如果說佟珂初做江凡的情人還能用年少不更事來解釋,但後來面對茗悅的“悲憤交加"和“哭聲淒厲”,依然我行我素地生下孩子,並絲毫意識不到自己對別人幸福家庭的破壞,那就真的無法讓人同情了。
我們只能說,咎由自取,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佛說因果報應,佟珂今日所受的苦是她自己種下的因,沒的怨。面對,接受,反思,懺悔,贖罪,是她必須要做的功課。
“日月流轉,想不到,我又重蹈了母親的覆轍。”佟珂應當明白,她走的並不是母親的原路。母親沒有當第三者,沒有破壞別人的家庭,她是不折不扣的受害者。而佟珂卻是第三者,搶奪別人的丈夫,破壞別人的家庭。她的做法,其實是對母親的傷害,因爲她做了母親最痛恨的第三者,是大不孝,大不敬。
江凡明顯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明顯是那種碗裏鍋裏都霸佔着的主。文章中沒有提及江凡是否很有錢,佟珂高質量的生活也不知道是否與江凡有關,如果有,那麼,佟珂也就沒有什麼可抱怨的,有所得則必有所失。
其實,分析這些已沒有太多的意義,生活已然走到了今天,不會有回頭的路了。孩子已經12歲,再忍忍吧,等孩子再大些,坦誠地把一切講給孩子聽,求得孩子的寬恕吧。
希望佟珂的故事,讓女孩們明白,已婚男人這道渾水一定不能趟。人生只有筆直一次,沒有回頭路可走的。非婚生子,絕不是什麼時尚前衛,而是不自尊不自愛不自重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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