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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到薊縣租塊農民的宅基地,簽了兩份協議,一份有租期,另一份稱到期後永久續租,免租金。聽起來,這個以租代售的辦法蠻合適的,只是不知道靠不靠譜。”昨天,市民趙女士走進本市一家律師事務所諮詢。在觀望了近一年之後,趙女士決定還是先請律師把把關。最終諮詢的結果是,這種方式不靠譜,要慎重。
當事者說
農家院是一天一個價
趙女士就職於本市某事業單位,一直嚮往青山綠水的田園生活。“近年來,傳聞有人在薊縣置了農家院,我的心裏挺癢癢的。”今年春節前,趙女士開始上網關注薊縣農家院的信息。
“關注農家院與關注市區的房子不同,不可能動不動就跑一趟薊縣去看房。”雖然趙女士並沒有實際看過任何一個農家院,但電話裏賣主或中介描繪的風景如畫的農家風光着實吸引了她。
“曾經有一個一畝地的宅基地,房子是破舊了點,但有一百多棵果樹,可以請當地農民代爲打理,一年只給一兩千元就可以了。設想,建房子的錢也許能通過果樹的收益賺回來……”這是她在春節後關注的一個農家院,當時開價是18萬元。
“春節前,還有一個農家院,半畝地,十間房,兩進院,院裏有井,也有幾棵樹,出門就是山,纔要9萬元。”因爲時間關係,趙女士沒有來得及落實,這個農家院就易手了。
如今,農家院是一天一個價。“每次打電話,價格都見漲。”趙女士說,近兩天,她再打電話,一個只有幾間舊房的一畝地的宅基地,沒有果樹,開價30萬,“跟春節前後相比,至少翻了一番。”
以租代售聽起來挺美
一年來,薊縣農家院的“交易”方式也有所變化。“起初,在村委會見證下,跟本主籤個協議就算買賣成功。後來,農民朋友都好像懂法了,不再籤買賣合同,說是農村的宅基地不能賣,改出租了。”趙女士說,一位中介給她描繪了以租代售的“藍圖”。
“先簽一份租期30年的協議,在鄉政府備案。之後再籤一份補充協議:合同到期,永久續簽,免收租金。一應手續都在村委會見證下進行,絕不反悔。”趙女士說:“這辦法聽起來挺好的。賣主還保證,將來若有政府徵地拆遷,所得利益全歸買主,這不是跟買下來一樣嗎?只是不知道靠譜不靠譜?”
記者調查
短期租永久租,價格差很多
昨天,記者登錄互聯網,在趕集網、五八同城等網站上看到不少農家院以租代售的信息。有意思的是,這些信息與“二手房”不沾邊,而是在“廠房倉庫土地轉讓”欄目裏。其中一個“薊縣三套農家院,可租可賣”的信息發佈者鄭先生稱,他的房子位於八仙山附近,三套農家院已經賣出了一個一畝地的,剩下的都是半畝地的,各有幾間老房子。
問及何謂“可租可賣”,鄭先生稱:“您要是住個三五個月或三年五年的,就把現在的房子簡單裝修一下,租期一到,房子我們再收回來,您要是住個二三十年呢,就值得把房子重新蓋了,到期之後房子還是我的。您要是覺着蓋完房子再被收回去不合適,也可以永久租,以租代賣。”
至於以租代賣的操作方式,鄭先生稱,現在不允許永久租賃了,所以必須籤兩份合同——“一陰一陽”,拿出去給人看的一份租期二十年或三十年,私下裏籤的那份,講好到期永久續租,租金免收,如遇徵地或拆遷,收益歸買主。
至於價錢,鄭先生稱:“租期二三十年,一口價18萬元,永久租就高了,至少得加價兩倍,現在誰還願意永久啊?房價漲得這麼厲害……”
律師解釋
租期超過20年無效
天津律協民商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秀福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也就是說,租賃合同租期最長20年,超過20年無效,到期轉爲無限期同樣是無效的。”
任秀福認爲,租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行爲本身是合法的,這種方式可以採取。租賃者的利益在合法範圍內會受到保護,但要簽訂一份內容完善的合同,並在履行過程中五違約行爲。“如果以租賃之名行買賣之實,購買者存在較大風險,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徵地拆遷補償的是原房主,私下籤的協議如果原房主不認可,會帶來很多麻煩。“對於農家院,如果不是投資,用着沒問題。花很多錢蓋房,可能有風險。”任秀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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