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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四川四姑娘山失蹤13天的14名戶外登山者目前已經安全出山,但“驢友”屢屢失蹤乃至遇險,最終需要動用大量人力、財力、物力搜救的戶外旅遊亂象,還是令不少人提出質疑:爲什麼“驢友”們一次次視禁行警示不顧,非要冒着生命危險進入尚未開發的野外?個人挑戰自然、挑戰自我本無可厚非,但搜救所產生的鉅額開支卻由來自納稅人的政府資金承擔——也就是說,用社會成本爲個人探險埋單,合適嗎?
“驢友”失蹤13天政府耗資全力搜救
10月12日,失蹤了13天的14名登山者最終安全出山。這是十天內在四川境內發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險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縣境內的雪寶頂山峯發生山難,2名登山愛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傷。
9月30日,由9名上海、浙江等地“驢友”和1名當地高山協作人員、4名背夫組成的14人戶外登山團隊,進入阿壩州四姑娘山景區海子溝後,與外界失去聯繫。
此前這批遊客只有6人在四姑娘山戶外活動管理中心辦理戶外登記手續,申請自9月30日至10月2日到四姑娘山景區海子溝從事露營活動,而非穿越禁止通行的路線。截至12日上午,相關部門已耗資組織5批搜尋隊伍上山找尋這一失去聯繫的團隊。
“驢友”在四姑娘山失蹤事件引起社會巨大反響,不少人在爲他們的安全擔心的同時,紛紛表示質疑。
新浪網友“青旗沽酒冉冉竹”指出,中國的“驢友”要追求刺激,也要負擔起責任,不能用社會成本爲個人探險負責。她回憶道,當初她哥哥和一羣朋友在美國爬雪山時,儘管是在允許攀爬的地區,但由於雪下得很大,進山不久相關部門就發出了禁令。他們之後遭遇雪崩,家屬請求州政府救援隊派人救援,對方同意救援,並和家屬簽訂了自負費用的救援條款。在救援結束之後,他們每個人都需要上法庭接受質詢是否行爲過當,救援費用自付以及接受罰款。“救援費用是每個人4萬美金,每個人還要接受5000美元的罰款,我哥之後還爲此接受調查評估是否合適做社工。”
在某門戶網站上,超過4200名網友就“‘驢友’是否應該承擔搜救費”進行的投票顯示,40%的網友認爲他們應該承擔搜救費用,49%的網友認爲“除了搜救費用之外還應該有所賠償”,僅有10%的網友反對“驢友”承擔費用。
救“驢友”:否認“身臨險境”堅稱“準備充足”
“驢友”是否如外界傳說的一般身陷險境?他們對社會的質疑又是怎麼看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我們原計劃走海子溝-犀牛海-龍巖-臥龍一線,定於10月7日返回成都,”上海“驢友”吉劉然介紹,團隊過了龍眼平臺之後,選擇了原本應該是最快的出山路線--從正河溝進入耿達,但隨後卻發現,山洪沖毀了原來的路線,形成一條寬8米、深2到3米的河攔在面前。
出於安全考慮,團隊決定爬上山脊出山。這意味着他們要繞一個大圈子,多翻兩座峽谷,並且走的都是沒有人走過的路,佈滿荊棘。龍眼溝一帶植被茂盛,高山協作唐陽華和4名背夫不得不用斧頭砍樹開路,“每前進一步都非常困難,有的時候,我們爬了兩座山,最後在GPS上面顯示出來的距離卻不過1公里。”
“和很多人對我們的猜測不同,我們並非‘烏合之衆’,在網上通過帖子招兵買馬然後就成團出發的,”吉劉然說,“我們之間認識最短的也有八九個月的時間了,即使在最困難的時候我們還是很信任彼此。”
“我們帶了10天左右的食物,但真正餓的時間不超過12個小時,”吉劉然表示,隊友除了採摘一些野果之外,還遇到了好心人準備的牛棚。“很多善良的山裏人家都會爲了穿越者準備這樣的牛棚,除了有生存用具外,還放有不少的食物。”
“儘管我們並非如外界揣測的一般身臨險境,但是,想到要我們的家人朋友、想到要這麼多人爲我們擔心,我們還是很難過。”吉劉然說。
“我們承認,我們行動違規,有做得不對的地方,不應該臨時更改線路,出發前應該如實申報。我們應該遵循戶外管理,而不應該給大家造成困擾。”領隊許寧坦承,“要是瞭解得充分一些,我不會走這條路線。現在反思,雖然準備充足,但如果從純安全的角度考慮,我們還是應該走常規的線路,這樣安全保障的係數會更高一點。”
吉劉然也表示,團隊事先對改道並沒有準備,以至於之後被圍困,“以後對路線的選擇會更加成熟,對這種不可控的線路還是敬而遠之,一定會爲家人多想想。”
源頭管理終結亂象搜救費用應與國際接軌
“驢友”屢屢身犯險境,專家認爲,“驢友”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在此次事件中,“驢友”不僅對改道沒有準備,進山申報和主管部門“打馬虎眼”,甚至還表示對風景區管委會6月24日就發出的暫時封閉“海子溝-龍眼-臥龍”穿越線路的公告並不知情……無論是對景區、路線的認知,還是硬件裝備,目前都處於一種比較業餘的狀態,甚至還有一種“我不入禁區誰入禁區”的盲目自大情緒。
上海旅遊法制研究室特聘專家、上海金澄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魏鬆介紹,在國外凡是具有探險內容的旅遊活動,都由專業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組織,有非常強大的保障能力,是產業化、公司化運作的模式。登山專家高敏此前也表示,對我國近3年的山難事故的統計顯示,70%以上是違規的。
監管責任模糊也是“驢友”屢屢出事的重要原因。“現在大量的驢友攀爬活動還沒有達到體育的範疇,不是登山活動,是自主出行帶有探險性質的旅遊,這裏面就出現了法律和監管的空白。”劉魏鬆說。
事實上,“驢友”爲了尋求刺激進入未經開發的景區,相關部門爲此搜救“驢友”產生的鉅額費用卻大多數由政府買單。四姑娘山風景區管理局戶外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曾凡榮表示,僅四姑娘山風景區管理局因“驢友”違規登山花費的搜救費用,去年一年就花了30多萬元。
就野外旅行的亂象,專家認爲,應多管齊下,從源頭開始進行管理,在人道救助的同時,搜救費用以及事後的問責機制應與國際接軌。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旅遊系主任樓嘉軍認爲,應從源頭抓起,明確監管的責任,儘快制定、頒佈相關的管理條例:一是要採取特種經營方式,以類似旅行社的方式對已經常態化、商業化的“驢友”團隊經營機構進行認證和監管;二是對領隊等資格認證,實行強制性的准入制度。
管理部門還應加強旅遊目的地的管理,對可供野外探險的區域進行劃定並按危險的難易程度進行分級。“比如,美國的黃石公園就給遊客規劃幾個初、中、高難度的徒步線路,每條線路有很詳細的說明,詳細的警示,在路線中都有相應的、臨時的住宿,發生危機情況下一些避難的場所,必備的物資,這些會有針對性地匹配給遊客。”劉魏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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