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下午,在泰國清盛滯留的首批中國船只和船員安全回到中國關累港 新華社記者陳海寧攝
今天,距離湄公河慘案發生已經12天了,真相究竟如何,仍然撲朔迷離。昨天下午,受慘案影響而滯留在泰國清盛港的首批11艘中國籍貨船和78名中國船員終於回到國內。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也在泰國清萊府與泰方舉行會談,中方要求盡快徹查事件,將凶手繩之以法。
中泰首勘現場
根據外交部網站消息,10月16日下午,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在泰國清萊府與泰國警察副總監班西裡·巴帕瓦舉行會談。
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組長、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兼領事保護中心主任郭少春表示,中國政府珍視每一位同胞的生命。中國領導人對多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遇襲身亡事件高度重視,中國民眾和媒體對事件的發生和相關調查工作的進展十分關注。盡快徹查事件,將凶手繩之以法,中泰雙方和有關國家都責無旁貸。希望泰方繼續保持積極協助中方工作的態勢,為工作組在泰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全力推進調查工作取得進展。
班西裡副總監對中國遇難船員表示深切哀悼。他表示,泰國警方高度重視此案和中方關切,已成立警方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組成的專門調查組。他本人專程從曼谷趕到清萊,就是為了全面、積極協助中方工作,共同開展調查,爭取盡快破案。
為妥善處理中國船員在湄公河遇襲身亡事件,由外交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組成的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15日下午抵達泰國清萊府。當晚,中國公安部刑偵專家與泰方一同連夜開始對遇難者進行屍檢。16日上午,雙方開始對遇襲船只進行首次共同現場勘查。
班西裡·巴帕瓦在會談後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泰警方已經掌握了更詳細的資料,並正盡力聯絡目擊證人。
滯留船員回國
昨天下午3時45分,因受中國船員在湄公河水域遇襲身亡事件影響而滯留在泰國清盛港的首批11艘中國籍貨船和78名中國船員,在我公安巡邏艇『?泐號』29名民警的全程引領護送下,平安抵達景洪關累碼頭。
當第一艘貨船金水12號進入碼頭,停航在此的20多艘船只一起拉響汽笛,早已准備好的鞭炮也不斷燃響,歡迎船隊回家。
隨後,中山3號、中貿號、寶壽9號、華新6號、富江7號、雪豐號、紅星5號、源泉號、廣元號、西定8號等船也陸續進港,至此,首批11艘貨船、78名船員平安抵達關累碼頭。
此外,我其餘15艘貨船和86名船員已進入安全水域,在老撾的索累碼頭完成卸貨後將陸續返回國內。應中國政府要求,泰國、老撾和緬甸政府均采取措施為我船只回國提供安全保障,並對中方公安巡邏艇前往接護提供了便利和協助。
在首批回國的78名船員中,還有一家三口——一個身高1米多的小女孩由父母牽著走下船來。小女孩的媽媽郭女士告訴記者,小女孩名叫玉應罕,今年剛滿5歲,在讀幼兒園。十一黃金周期間,在船上當大副的爸爸和在船上工作的媽媽帶著玉應罕到泰國玩。沒想碰上慘案,就一直被滯留在清盛。滯留期間一家三口每天都處在驚恐中。
看到周圍迎接他們的熱情的同胞,收到鮮花的這一家三口臉上終於有了笑容。郭女士說,她不想讓此事在孩子心中留下陰影,想快點將女兒送到幼兒園,讓她盡快從恐懼不安中走出來。
途中一聲異響
滯留泰國的中國船員回國後,關累港有人稱,中國公安巡邏艇下行赴泰國清盛碼頭途中曾遇到槍擊。昨晚,一位親歷者否認了槍擊一說,稱『只是聽到異響』。
據隨中國『?泐號』巡邏艇赴泰的一位船員介紹,13日下午,巡邏艇下行至湄公河緬甸孟喜島(音)水域時,『聽見一聲異響,響聲不是發自艇內,不清楚是漁民炸魚的聲音還是槍聲。』這位船員回憶,『艇內的警察沒有開槍,但異響曾讓艇內氣氛一度緊張』。
昨晚,西雙版納州宣傳部門回復,當地警方證實,中國公安巡邏艇開赴泰國清盛過程中,一路順利,沒有遭遇任何襲擊和危險。
到達清盛港後,『?泐號』便護航11艘貨船返回國內。昨天在關累碼頭,最先登岸的便是『?泐號』,船上的護航警員頭戴鋼盔身穿防彈背心,有警員背著狙擊槍。
護航隊隊長彭民身材高大,衝鋒槍,手槍,彈夾掛在身上,一應俱全。『我們會摧毀一切有可能傷害到中國船員的不法分子。』他說,在路過金三角水域時,全體警員做好了時刻出擊的准備。他還說,護航途中曾有一艘輪渡擱淺,不過問題很快解決。
索賠之路艱難
15日中午12時多,赴泰國去辨認遺體的遇難船員家屬,終於乘大巴回到了景洪的油鄉酒店,和焦急等待在這裡的親屬重新會合了。
遇難者李燕的母親看到遺體並未帶回,立刻放聲大哭著癱倒在地,口中不斷哀嚎『我的兒啊!』任一旁的家人如何勸慰都止不住,也扶不起來。
根據媒體報道,『華平號』遇害6名船員家屬每戶獲賠13.3萬元,『玉興8號』的部分遇害船員家屬每戶獲賠10萬元。船員家屬還希望能根據『國際標准』對死難者進行賠償。
然而,多位海事法學者和律師均表示,所謂『國際標准』其實並不存在。『目前沒有一個國際公約,來規定船員的人身傷亡,應該按哪種統一標准賠償,都歸具體的國內法調整。』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海事法律師李晨飆說。
『如果「侵害人」已經明確,船員家屬理論上可以選擇在泰國,或在中國起訴他們。若是在泰國起訴,賠償標准就要按泰國當地的規定來。』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院長蔣正雄表示,但從泰國的經濟水平等因素判斷,這一『國際標准』,恰恰有可能是一種低標准。
此外,索賠之路也將荊棘叢生。『在湄公河慘案裡,能被索賠的對象有五個——凶手、泰國政府、船員所在的公司、船員的外派機構、保險公司。』蔣正雄說,『目前唯一「靠譜」的索賠對象,只有船員的僱主——不管是船員的公司還是外派機構。』
然而,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船員法學者趙鹿軍表示,若是起訴僱主,即使獲得了賠償,也可能遭遇僱主無力付款的尷尬。
『據我了解,像慘案裡這種跑邊境的河船運輸,公司多數是由松散的個體戶組成,基本沒有什麼賠償實力。』蔣正雄表示,『有報道顯示,「華平號」船東20萬元的船體保險金,也都賠給了船員家屬。在這種現實下,僱主能否再承受動輒高達百萬的賠償金?我比較懷疑。』
聞笑(綜合新華社、春城晚報、中國青年報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