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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原甘肅省農墾社保辦副主任劉保祿在任職期間,一人身兼『會計、出納』等數職,從2006年到2010年短短4年間,利用單位財務管理的諸多漏洞,將省農墾社保辦給企業下崗職工的生活補助、單位沈淀資金、下屬企業上繳的社會保險等私自截留,累計侵吞公款2800萬元。10月18日,劉保祿涉嫌貪污罪在蘭州市中院受審,庭審時,劉保祿淡定自若,並多次質問法庭:『你能說明錢的去向嗎?』『不做假賬,怎麼轉錢呢?』該案將定期宣判。
案件背景
現年39歲的劉保祿是安徽蕭縣人,大學文化程度。2001年6月,劉保祿從甘肅嘉峪關化工總廠調至甘肅省農墾社會保險辦公室(簡稱省農墾社保辦)任科員,因業務能力出眾,於2002年4月昇至省農墾社保辦任財務科科長,2009年9月又被提昇為省農墾社保辦副處級調研員,4個月後,劉保祿榮昇為省農墾社保辦副主任,時年僅38歲。這期間,劉保祿雖身居要職,但隨著時任會計的離任,他還兼任會計、出納等職。
2010年,檢方接到對劉保祿的舉報線索,遂展開偵查。同年8月26日,甘肅省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劉保祿立案偵查。2011年4月13日,此案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由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罪行指控
據檢方指控,2005年,省農墾社保辦給下屬參保企業投資600多萬元興辦再就業企業,事後由於改制等原因,此事擱淺,社保辦便將剩餘資金(包括債權)收回,此時擔任財務科長的劉保祿便利用收入不入賬、制作假財務憑證的手段,將其中的356萬餘元轉入其親屬王某的恆宜公司賬戶,其間還將單位696萬餘元的沈淀資金,通過做假賬等手段,再次轉入恆宜公司。
2008年起,省農墾社保辦為改善下崗職工的生活水平,開始給下屬企業撥付下崗職工生活補助,在這項撥款過程中,劉保祿用偽造銀行電匯單、制作假財務憑證等手段,從再就業指導中心賬戶上先後擅自截留166萬元轉入其個人賬戶。2009年10月,劉保祿又私自購買銀行的轉賬支票,將再就業投資分紅款74萬元轉入其個人的百邦公司名下,據為己有。此外,劉保祿還將農墾企業崗位津貼335萬元,下屬企業上繳的失業保險70萬餘元,下屬企業上繳的養老保險費及養老保險金的利息1103萬餘元據為己有。
據了解,劉保祿在擔任省農墾社保辦會計、基金監督和財務科長及副主任期間,隱匿截留侵吞公款共計2800餘萬元,案件在偵查期間,偵查機關依法從劉保祿處追繳扣押涉案款2650餘萬元人民幣、9751美元。
庭審現場
當日庭審中,面對檢方對其侵吞2800餘萬元巨額公款的指控,劉保祿始終淡定自若,思維縝密,對檢方指控貪污罪名持有異議,他辯稱:名義上檢方指控的其用於『貪污』的賬戶為個人賬戶,但實質上,只是為了方便管理單位的賬外資金,至於在其名下的百邦公司,也均是為了管理單位的『小金庫』,而未追繳的150萬,均已撥給了下屬企業。至於為何還要對公款做假賬的控方提問,劉保祿則反問道,『不做假賬,怎麼轉錢呢?』甚至當庭質問公訴人:『既然這些錢是貪污,那你能說明去向嗎?』法庭上,劉保祿還稱每一筆資金的去向,都是經過上級領導的點頭允許,而公訴人問道:『你的領導願意出庭作證嗎?』劉保祿則立馬回應:『願意,那些證詞都在你的卷宗裡!』
隨後公訴人出示大量證據,其中一份即為省農墾社保辦主任李某的證言。李某證實確有賬外資金一說,由劉保祿保管,但至於具體數額,有沒有賬目,如何存放,其均不知道,也沒有見過賬目,而劉保祿也沒有向其上報此事。劉保祿說,2004年,針對這些公款,做過詳細的賬目,2007年,省審計廳對省農墾社保辦進行賬務審計時,發現了該公司有大量賬外資金,因此便不再做賬,只是保留票據,至於美元,也是其『保管』的出國剩餘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