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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件截圖。
本報10月19日訊(記者侯健)日照市環保局嵐山分局近日遇到了這樣一起『怪事』,有人假冒他們的名義下發傳真給企業,說要舉辦環保培訓班,參加人員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不按參加的處3000元—20000元罰款。
嵐山區政務網10月13日掛出了一份日照市環境保護局嵐山分局發給轄區各企業的聲明,聲明內容稱:近日如有收到『日照市嵐山區環境保護局文件《關於舉辦嵐山區重點工業企業環保培訓班的通知》(嵐環保[2011]46號)』的,系騙局偽造!不要誤以為日照市環境保護局嵐山分局通知文件,切勿上當受騙,特此聲明。並附了偽造的文件掃描件。
在聲明附的偽造文件上寫著,培訓對象為各有關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分管環保的領導和環保專職人
員各1名,名額為2名。培訓時間為10月15日—10月17日;培訓費用每人
1180元。請在10月15日將費用匯入環保培訓小組統一農業銀行賬號。凡不按規定參加培訓,進行申報的單位,根據相關條例處3000元—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並蓋有日照市嵐山區環境保護局的公章,日期為10月13日。
19日,日照市環境保護局嵐山分局的崔局長告訴記者,這份通知一看就是假的,他們單位的全稱是『日照市環境保護局嵐山分局』而不是『日照市嵐山區環境保護局』,他們也從沒下發過這樣的培訓班通知。
『13日下午,有企業反映有人通過傳真發通知,至於是何人發的傳真並不清楚。』崔局長說,當天下午他們立即通知各企業,他們收到的通知是偽造的,在網上發布聲明的同時,已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此案已經交由汾水派出所處理。由於處理及時,尚未發現有企業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