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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鬆黃潔本報實習生孔一穎
自北京市施行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以來,申請購車指標的人數不斷攀升。截至9月,已有近70萬人參與購車搖號,中籤概率達35.7∶1。面對“一號難求”的局面,商家紛紛打出“買車送號”的噱頭,購車人更是發動親戚朋友齊上陣搖號。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宋碩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系列因爲搖號難而衍生的偏門歪招,雖然實現了“曲線購車”的目的,但其中卻暗藏風險。
針對搖號購車中籤概率越來越低的現狀,一些確實急於購車的車主,紛紛選擇4S店的“購車送號”服務。而事實上,所謂“送號”並不是真送,而是4S店推出的一項“以租代售”業務,即由4S店借用個人號牌或公司號牌,將購車人所購的新車登記在所借用號牌的所有人名下。
“這種銷售模式就是4S店做中介,幫助購車人租用他人的號牌。這種模式存在着很多潛在風險。”宋碩分析說,這種購車方式下,購車人與經銷商之間簽訂的購車協議實際上帶有租賃性質,購車人通過支付租金有償使用號牌,通常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是3至5年。可是,如果合同到期後,購車人仍未中籤,號牌的後續使用就只能由雙方重新進行談判。而此時,對於購車人來說,一旦談判不成,其所購買的機動車就會因沒有號牌而無法正常行駛,在這種情況下,購車人在談判中必然處於弱勢地位。
而另一方面,在上述狀態下,由於實際的購車人不具有機動車登記資質,車輛登記證書中記載的權利人只能是第三方的個人或公司。如果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登記的權利人被起訴導致財產被保全,很可能導致實際購車人無法再正常辦理車輛檢驗、過戶等手續。
靠4S店不安全,很多上不了號牌的購車人便另尋他途,盯上了“套牌”。
據瞭解,今年夏天北京連續幾場大雨使得不少私家車主的號牌丟失,而這卻反而啓發了一些苦於搖不上號的購車人。這些車主,謊稱自己此前舊車車牌丟失,到交管部門申請補辦,而獲得的新號牌卻安裝在自己新購買但無法獲得合法號牌的車上。北京市車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以前套牌主要是爲了逃避電子眼執法,而現在很多的車主套牌就是爲了車子能上路。
對於這種規避購車新政的做法,宋碩分析說,這些車主看似使用的是合法號牌,但所購的新車實際並沒有在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也就是說開着套牌車上路,本質仍然屬於無牌照行駛。套牌車輛缺乏完善的配套保障,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說明,未取得車輛號牌的機動車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不在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因此,套牌車輛自身的財產損失只能由車主自行承擔,這在無形中增加了車輛使用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一切損失只能由自己承擔。
如果說租號、套牌存在風險,發動身邊親友一同參與搖號,是否可以作爲提高中籤率的上策呢?甚至還有一些人出錢僱傭沒有購車需求但具備搖號資格的人士共同申請購車指標。
宋碩認爲,對購車人而言,這種做法暗藏車輛的使用權隱患。如果中籤人與購車人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矛盾,登記在車輛登記證書下的中籤人拒絕辦理機動車後續相關事宜時,購車人將在車輛過戶、年檢、保險續保等諸多事情上面臨阻礙。
除此之外,“好心幫忙”的中籤人們亦面臨諸多危險。依據現有政策,如果申請人名下有機動車,則不可以再行申請購車。因此,如想將自己的號牌贈予他人,再想購置車輛,只能期待受贈者能夠儘早中籤了。
同時,中籤人還面臨信用考驗。因爲購車人如果選擇貸款方式購買高級轎車,需要以中籤人的名義向銀行辦理貸款。履行借款合同期間,若購車人未能按期向銀行還款,則會影響中籤人的信用記錄,使其在今後申請貸款、辦理信用卡甚至出國旅行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若拖欠期數過多,中籤人甚至會招致銀行的起訴。本報北京10月20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