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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刀解牛>
文/昆明張三
有些事情,只有在對比中纔能看出端倪。債務違約的潛在風險,歐洲和美國已給中國上了一課。盡管國情不一樣,但缺乏可控制度的攔截和監管,債務危機就像一把懸在頭頂的利劍,一不小心就會傷人。
無論是政府發債還是民間借貸,它們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借錢乾事。只不過,允許地方發債,借錢的主體從民間變成了官方。
從溫州到鄂爾多斯,再到河南,因民間借貸失控而崩盤所導致的悲劇並不鮮見。高額利息的承諾,可以讓涓涓細流匯成載舟之江河,但由於缺少有效的監控、攔截措施,最終,在經濟環境的劇變中,這江河突變為『猛獸』,既傷人也害己。客觀地說,借貸是正常的市場經濟行為,舉債也並非十惡不赦之舉,關鍵是我們如何將風險降到可控范圍之內?地方政府舉債,也應從民間借貸危機身上學一些東西,只有防患於未然,纔能讓好心不辦壞事。
20日,財政部網站披露消息稱,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允許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理論上說,地方發債開閘遠比過去任由地方設立投資公司進行貸款的『暗渡陳倉』要陽光和透明———發了多少?用在何處?還剩多少?公眾都有知情權,一目了然。
但筆者認為,既然是發債借錢,還是得有一個信用評價來支橕,償付能力應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既然中央放權給地方自行發債,也就意味著中央財政不會再給地方債務兜底,自個欠錢自個還,婆婆不會替媳婦還債,所以這種『放權』絕對不是鬧著玩兒的。筆者不由得想起一些地方曝出的挪用救災款、扶貧款、社保資金的違規之舉,在此由衷希望地方自行發債不會步其後塵。
此外,筆者還有一個擔懮。過去地方的平臺貸主要是面向銀行,找銀行借錢,但地方自行發債的對象遠比銀行要廣,那麼地方政府能不能遏制自己在投資建設方面的衝動?沒錢就可以直接找地方百姓借錢,會不會演化出更多的急功近利來? (作者系財經專欄作家、資深媒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