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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施萬中,中國移動人力資源部原總經理,公司黨組成員
●林東華,湖北移動原副總經理
●李向東,四川移動數據部原總經理、中國無線音樂運營中心原總經理
●李華,四川移動原總經理
●沈長富,重慶移動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馬力,中國移動數據部原副總經理
●葉兵,中國移動原數據部部長、卓望控股原CEO
5年前,2006年“兩會”期間,重慶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沈長富作爲全國人大代表,點評了商業賄賂中六大“滋生地”案例,提到要加強監管,整治商業賄賂。
頗具戲劇性的是,5年後的2011年10月10日,沈長富卻因涉嫌受賄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他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3616萬餘元。
《法制日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作爲控方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查明,從1990年至2010年,被告人沈長富先後擔任重慶市電信局無線分局(後更名爲重慶市移動通信局)副局長、局長,重慶市電信局(後更名爲重慶市電信管理局)副局長,重慶移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重慶分公司總經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多家公司請託,爲他人在設備供應、股份轉讓、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取利益。20年裏,這個重慶移動前掌門人,涉嫌收受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3616.29萬元。
父親吃回扣撈好處
“權力尋租”大肆吸金
1951年5月出生的沈長富是重慶市墊江縣人,18歲就從重慶插隊到涪陵永安公社當知青,兩年後被抽調至重慶市電信局無線通信分局任機務員。在北京郵電學院深造後,沈長富在重慶電信系統一帆風順,從電信局收發訊臺副主任直升至重慶市電信管理局副局長。在當地電信行業,沈長富可謂是元老級人物,此後十餘年執掌着中移動重慶公司。
記者瞭解到,沈長富還獲得過郵電部“有突出貢獻專家獎”、“重慶市60年影響經濟60企業家”等稱號。在2004年,他當選過重慶市第二屆政協常委,2005年和2008年分別當選第十屆和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0年10月19日,已從一把手位置上卸任的沈長富,在北京機場被中紀委帶走調查,2010年12月29日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1年1月12日,沈被執行逮捕。同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因涉嫌違法違紀,沈長富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
其實,從檢方的指控來看,沈長富早年在重慶市電信局工作時,就開始受賄斂財,開始了人生的“墮落軌跡”。
沈長富最先結識金邦貿易公司、華通國際電訊有限公司總經理薛漢明,兩人“商量”成一筆“買賣”:由薛漢明的公司向重慶電信局供應尋呼機,每臺給予沈長富回扣5元錢,後又漲到10元。
此後,在將薛漢明設立的981尋呼臺所持股份轉讓給重慶市電信局的過程中,沈長富同樣提供了幫助。從1990年到1998年間,沈長富先後多次收受薛漢明的好處費,共計162萬餘元。
1997年,沈長富擔任重慶市電信管理局副局長,認識了香港商人毛節琦。毛節琦是香港長遠貿易株式會社總經理。在此前,香港長遠貿易株式會社曾與瑞典愛立信總部簽訂合同,毛節琦擔任愛立信總部的高級顧問,負責中國市場。
爲儘快佔領重慶移動通訊設備市場,毛便向沈長富行賄,摺合人民幣共計有1747萬餘元。沈長富在庭審中回憶:“當時他們說將按‘國際慣例’給我2%的提點。”
從1997年到1998年,爲了規避“風險”,沈長富安排其親屬汪曉誠(另案處理),分別在北京、深圳等地4次收受毛節琦以匯款方式所送的美元。短短兩年內,沈長富收受了141萬餘美元。
2008年1月,沈長富授意毛節琦爲其開設港股票賬戶,並通過毛節琦注入資金的方式,兩次收受港幣600萬元。
2010年3月,沈長富在重慶市渝北區金科大酒店附近親自收受了毛節琦帶來的6萬元人民幣。一月過後,沈長富又以資金緊張爲由,主動向毛節琦索要現金。爲此,毛節琦又到沈長富重慶移動辦公室內,送去人民幣20萬元。
另外,在1998年,沈長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香港友邦電訊公司法人代表陳樹暢的請託,爲該公司轉讓其在重慶澳斯通訊語聲技術有限公司內的股份給重慶市電信局提供了幫助。爲此,沈長富安排其朋友蒲德超在廣東佛山先後兩次收受陳所送人民幣180萬元。
2011年10月10日,沈長富涉嫌受賄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在看守所羈押300多天後,他是中移動在今年出庭受審的第五個中高層。此前,中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中移動原黨組成員、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施萬中,四川移動原董事長、總經理李華已相繼被判死刑緩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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