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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重慶10月23日電記者徐偉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高銘暄在此間召開的2011年全國刑法學術年會上表示,當前,立法制裁見死不救,時機尚不成熟。
高銘暄表示,見死不救該不該入刑,刑法修正過程中,立法者一直有所考慮。從道德層面而言,見死不救肯定是有違良心,應該受到譴責。但從法律上講,要把見死必救作爲一種義務,上升到法律層面,就需要斟酌了。我國人民的道德水平還沒有達到“一見到危險就主動伸出援手”的水平,將道德問題用法律來制裁,時機尚不成熟。
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志表示,雖然有少數國家將見死不救行爲納入刑法,絕大多數國家還是將其納入道德調整範疇。但對負有特定義務的人來說,如果能夠履行卻不履行義務,見死不救、見危不救的,將承擔相應責任,嚴重者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