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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娜“十二五”時期,檢察教育培訓將突出基層檢察人員主體地位,實現對基層檢察人員全員教育培訓。
最高檢近日印發《“十二五”時期全國檢察教育培訓規劃》,從總體思路與主要目標、崗位培訓與業務訓練、人才培養與重點工程、西部援助與基層扶持、基地建設與基礎保障、組織領導與措施要求6個方面,對“十二五”時期檢察教育培訓工作作出了詳細部署。
據瞭解,檢察教育培訓將持續傾向西部援助與基層扶持。加大直訓西部檢察業務骨幹力度,增強西部地區教育培訓“自我造血”功能。突出基層檢察人員在教育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強化需求導向,從基層工作和基層檢察隊伍的實際出發,提高教育培訓實效。要合理確定教育培訓時間,使基層檢察人員每年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00學時或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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