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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以來,中國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泄露。這一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悉,目前,該案件已立案偵查6件6人,其中,兩副處級官員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六年,判決後兩人均未提出上訴。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召開的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通報了國家統計局幹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幹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據介紹,目前已立案偵查6件6人,這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祕書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幹部孫振,有1名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幹部伍超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爲證券行業從業人員,目前這6起案件已有2起人民法院已經作出了有罪判決。有2起人民法院正在審理之中。另外2起人民檢察院已經偵查終結,移送人民檢察院起訴。
李忠誠就法院已經作出的有罪判決的兩起案件作了具體通報,如下:
一、孫振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孫振在擔任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祕書室副主任及局領導祕書期間,於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先後多次將國家統計局尚未對外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共計27項,泄露給證券行業從業人員付某、張某等人。經鑑定,這27項被泄露的統計數據中有14項爲機密級國家祕密,13項爲祕密級國家祕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振有期徒刑五年,判決後被告人孫振沒有提出上訴。
二、伍超明故意泄露國家祕密案。伍超明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間,於2010年1月至6月,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將其在價格監測分析行外專家諮詢會上合法獲悉的、尚未正式公佈的涉密統計數據25項,向證券行業從業人員魏某、劉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經鑑定,上述被泄露的25項統計數據均爲國家祕密級祕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判決後被告人伍超明沒有提出上訴。
李忠誠透露,孫振、伍超明等人的泄露國家祕密案泄露的宏觀數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國家宏觀經濟數據主要有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國民生產總值(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產品出廠價格指數(PPI)、消費品零售總額、人民幣貸款增加、廣義貨幣同比增長M2、狹義貨幣同比增長(M1)等九種。
李忠誠稱,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鑑定,部分數據在國家正式公佈前,屬於機密級國家祕密,部分數據在國家正式公佈前屬於祕密級國家祕密。這些經濟數據泄露後,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危害政府的公信力,使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應該說後果是十分嚴重的。
李忠誠還指出,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提前被違法泄露,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政府公信力,從而使國家、社會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一種社會危害性非常嚴重的泄密犯罪,必須依法懲治。
李忠誠強調,近年來,檢查機關一直嚴厲打擊各類泄密活動,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繼續保持打擊各類危害祕密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本着“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高效查處各類泄密案件,確保國家祕密的安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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