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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新疆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獲悉:日前,自治區下發了《關於給予中華民族傳統節日文化活動經費補貼的決定》。從2012年起,在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重陽以及古爾邦節、諾魯孜節等8箇中華民族傳統節日裏開展的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動,都將得到自治區的補貼經費。
據瞭解,此次補貼將對自治區文化廳具體負責實施的清明、端午、中秋、重陽和諾魯孜等5個節日的主題文藝活動給予每場20萬元、每年共補貼100萬元的經費補貼;對自治區文化廳所屬的新疆愛樂樂團和民族樂團聯合舉辦的新年音樂會試行市場運作,自2012年起三年內每年補貼30萬元;對自治區廣電局和新疆電視臺共同組織的古爾邦節電視文藝晚會,在自治區財政已每年撥付專項經費50萬元的基礎上,2012年起,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再給予50萬元的專項補貼。(李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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