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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生於明瑋記者江躍中)上海一家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楊某,涉嫌騙取電信公司贈送的三星i909型移動電話機32部、酷派N930型移動電話機300部,價值人民幣159萬餘元。近日,黃浦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合同詐騙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今年1月,被告人楊某在東方海外貨櫃航運(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海外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手中掌握的該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虛構其代爲該公司申請辦理天翼樂享套餐的事實,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天翼樂享3G零首付贈送指定終端的話費套餐協議,將與本案完全無關的陌生人王某填寫在了公司聯繫人一欄中,並在協議上蓋上其私刻的“東方海外公司”公章,騙取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贈送的三星i909型移動電話機32部、酷派N930型移動電話機300部。
據瞭解,由於當初簽訂的合約上寫明的是贈送500部手機,爲了儘快拿到剩餘的168部手機,並消除電信公司對其公司聯繫人王某總是不露面的疑慮,楊某唆使其妻子假裝王某的助理,催促電信公司將剩餘的168部手機儘快落實贈送。但事後電信公司仍未發放,楊再次要求妻子出面時,被斷然拒絕。
嗣後,楊某將上述332部移動電話機和SIM卡450張用於抵債或出售給他人,並將所得銷售款全部用於個人抵債。
在庭審中,公訴機關指出,楊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於被告人不具有法定的減輕、從輕處罰情節,而且在案發以後沒有退贓行爲,使被害單位的損失沒有得到彌補。公訴人建議法庭對被告人判處12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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