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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在當保姆的時候,冒充東家的母親,詐騙鄰居阿婆20萬元。溜之大吉後,又冒充千萬身價的富婆,再次詐騙同鄉5萬元。近日,普陀區法院依法判處孫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萬元。
“鄰居”借款20萬元
2001年,陳阿婆住進了中遠兩灣城。2007年,隔壁搬進了一對小夫妻。從此,陳阿婆經常看見一個和自己年齡相仿的阿婆,抱着個小孩進進出出。通過交談,陳阿婆得知那個女人姓沈,是隔壁家女房東的媽媽。
陳阿婆對“沈阿婆”的身份毫不懷疑。2008年6月的一天,“沈阿婆”突然找陳阿婆借起錢來。“沈阿婆”稱,家裏剛在別處購置了一套新房,又買了輛寶馬車,因爲做生意缺一點錢週轉。陳阿婆念在大家都是鄰居,就借給了“沈阿婆”3萬元。後面幾天,“沈阿婆”又陸續向她借走了7萬元。
先後被借走10萬元,陳阿婆有點擔心。但“沈阿婆”又找上門來,還帶了3個小金塊。“沈阿婆”稱自己是做黃金生意的,要以便宜的價格將金塊賣給她。當時黃金的市場價大約是每克200元左右,“沈阿婆”只開出了98元的友情價。經過一番挑選,陳阿婆花7000元買了兩塊,而“沈阿婆”爲了感謝她之前借錢,還將另一塊33克左右的金塊送給她。這時,“沈阿婆”提出,由於生意實在週轉不過來,索性再向陳阿婆借10萬元,湊足20萬元。剛拿了好處的陳阿婆,礙於情面答應了。“沈阿婆”也寫下了一張20萬元的借條。
可沒過幾天,陳阿婆突然得知,“沈阿婆”曾向別的鄰居借過5萬元並賴着不還,最後鄰居吵上門纔要回來的,而且“沈阿婆”根本不是隔壁女業主的母親,只是他們請來的保姆。陳阿婆得知真相後,馬上去找“沈阿婆”要錢。“沈阿婆”一看大事不妙,以外出湊錢爲由倉皇逃走。
黃金作餌騙走5萬元
2010年3月,石泉路一家“蠶絲被店”裏來了個60歲左右的阿婆。買了一條蠶絲被後,阿婆與嶽老闆攀談起來。阿婆自稱姓孫,與嶽老闆是浙江同鄉。此後,“孫阿婆”時常會來店裏轉轉。
交談過程中,嶽老闆發現“孫阿婆”不簡單。她自稱專門從事黃金生意,身價幾千萬。平時在甘肅一帶低價收購黃金,再帶到上海來賣。
2010年7月底,“孫阿婆”找到嶽老闆,稱在甘肅急於收購一批黃金,希望可以借一點錢週轉。嶽老闆拿出2萬元,“孫阿婆”保證10天后還錢。可到了還錢的時候,“孫阿婆”稱現金還是週轉不靈,拿出一條金項鍊給嶽老闆,稱就當先還利息,並希望可以再借一點錢。嶽老闆堅信她是在做黃金生意,非但沒有要項鍊,又分兩次借了3萬元給她。可嶽老闆不久後發現,“孫阿婆”不再出現了。
“阿詐裏”終於落網
被騙的陳阿婆和嶽老闆相繼報警。通過警方調查,兩起案件中的“沈阿婆”和“孫阿婆”,極可能是有詐騙前科的孫某。今年6月,警方通過排查,在本市陝西北路某賓館將嫌疑人孫某捉拿歸案。
被抓後,孫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冒充東家母親行騙20萬元,以及冒充富婆行騙5萬元的事實。現年62歲的孫某,曾在1996年和2002年兩次因詐騙被上海法院判處過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是個名副其實的老牌“阿詐裏”。
通訊員孫超本報記者徐軼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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