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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國家保密局、最高檢通報了國家統計局幹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幹部伍超明等泄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去年5月以來,我國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屢遭泄露,嚴重影響了經濟安全和金融市場正常秩序,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是誰泄露了涉密經濟數據?背後存在何種利益驅動?如何加強保密管理?
24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杜永勝,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介紹了重要涉密經濟數據泄露案件的查辦情況,並剖析背後原因。
九種重要數據遭泄密
李忠誠介紹,本次查處的泄密案件中,遭到泄露的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包括9種,分別是: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PPI)、消費品零售總額、人民幣貸款增加、廣義貨幣同比增長(M2)、狹義貨幣同比增長(M1)等。
今年2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了立案偵查。目前,檢察機關已立案偵查6件6人。其中,孫振故意泄密案、伍超明故意泄密案已經審結。
六起泄密案均存利益驅動
據杜永勝介紹,檢察機關查明,在6起泄密案件背後均有利益驅動。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有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和證券從業人員“合作”,將涉密宏觀經濟數據泄露給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指導其買賣股票、牟取利益。有的犯罪嫌疑人雖然沒有從泄露數據的行爲中直接獲利,但得到了諸如車輛使用、安排有償講課等其他方面的好處。
泄密單位相關領導被追責
按照保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有關單位發生重大泄密案件,不僅要追究造成直接泄密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領導人員責任。目前,追責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人民日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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