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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瀋陽訊下月起,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部門登記即可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再設定有效期。10月24日,記者從遼寧省工商局瞭解到,國務院公佈的《個體工商戶條例》(下簡稱《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施行後,從1987年至今暫行24年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下簡稱《暫行條例》)將被廢止。
據瞭解,《條例》取消《暫行條例》規定的一些不適當限制,對一些內容進行修改。如:對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再設定有效期;取消對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人數的限制;不再將註冊資金作爲登記事項。另外,《條例》還取消了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身份限制,從“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擴大爲“有經營能力的公民”。
《條例》還明確規定:登記機關辦理個體工商戶年度驗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爲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孫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