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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王倩) 10月24日晚,省城一酒後駕駛代駕員接到一單生意,將車主送回家之後,卻遭遇了車主賴賬,車主沒付夠錢就跑了。
崔先生家住七裏堡附近,是濟南市一家公司的酒後駕駛代駕員。24日晚,崔先生接到公司的電話稱,在祝甸附近,一位市民打電話需要代駕服務。
晚上10點鐘,崔先生按照約定的時間來到酒店門口,其中一位自稱車主的男子及另外兩名男子從酒店出來後與崔先生接上頭並上了車。從談話中,崔先生判定三人都喝了不少。隨後,其中一人在化纖廠路丁字路口附近下了車,另一人在北園大街與生產路附近下了車,車上就剩下車主與崔先生兩個人。
車主家住陽光100小區,到達目的地之後,崔先生將車停好就下了車。崔先生看了看時間,當時是23點09分,因提前向車主說明了收費標準,兩個小時爲一個收費區間,崔先生向車主說明收費80元,其中包括70元每小時的標準收費,另外還要加上10元的服務費(接車地點超過二環東路)。
但崔先生所說的付費標準不被車主所認可,對方硬是給了崔先生60元錢就進了單元樓,而崔先生則被拒之門外。“我當時又不能攔着人家,無奈之下打電話報了警,但是小區的保安稱不知道車主住哪層,自認倒黴吧。”崔先生說。
從今年6月份開始做代駕的崔先生告訴記者,做他們這行也有很多煩惱,其中遇到的很多事情讓他也很無奈。崔先生說,他遇到過一位車主,當時喝得爛醉如泥,到了目的地之後下車就往家裏跑,更別說付錢了。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由於代駕行業還不是很規範,他們經常遇到“被放鴿子”的情況,“我就遇過到三次,到了地方之後找不到車主。”崔先生無奈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