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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
“湖南省嘉禾縣法院副院長胡平忠侄女胡芳殺人、碎屍,但只被郴州市中院(嘉禾縣隸屬郴州市)判了死緩。”
9月22日,網友“jhliu”在紅網《百姓呼聲》發布上述消息,並公布了死者劉軍的父母姓名及聯系方式。
“帖子是我女兒發的,我不懂網絡。”今天上午,死者父親劉譚仔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內容一點都不假,胡芳確實是胡平忠的親侄女,她家距我家只有三四公裡遠。”
10月8日,郴州市中院在回復《百姓呼聲》的函中稱:“本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死緩’,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並未受到任何方面的乾擾。但有部分群眾的不理解,讓我市法院陷入‘兩難’。”
因婚戀生怨,女殺手碎屍、藏匿
郴州市中院在回復紅網的函中,介紹了此案的基本案情:被告人胡芳與被害人劉軍系高中同學,自2006年開始確立戀愛關系。2010年6月23日,雙方因諸多原因而分手,但一直有不公開的聯系。2010年7月20日晚,被告人胡芳從郴州來到嘉禾縣城,入住紅太陽賓館201房。當日21時許,被告人胡芳將劉軍約至房內,兩人因談及婚戀之事發生爭吵,被告人胡芳趁劉軍不備將隨身攜帶的20粒安定片放進“旺仔牛奶”飲料裡。劉軍喝了飲料後昏睡,被告人胡芳便用手去捂劉軍的鼻子,用褲子和枕頭蒙住劉軍的頭部,還用紮被套的繩子勒劉軍的頸部,直至認為劉軍死亡纔松手。
回函介紹,2010年7月23日上午,被告人胡芳從超市購買了兩個旅行箱和一把菜刀後返回賓館房間,將劉軍的屍體搬至衛生間,用菜刀將劉軍的屍體肢解成三段後裝入旅行箱內,隨後搭乘出租車將屍體運至郴州市蘇仙區六角亭“老樹酒莊”附近一廢棄房屋內藏匿。
死者家屬質疑案件,凶手叔叔是法院副院長
死者家屬一方在《百姓呼聲》發帖稱,“案件告破8個多月後,直到今年4月19日纔在嘉禾縣法院開庭審理……沒有當場宣判……整個庭審過程沒有控辯雙方的辯論。”
“胡芳沒有絲毫投案自首情節,而且百般狡辯。她作案後,若無其事地照常上班,還和同事到東江湖旅游,讓不知情的同事證明她‘沒有作案時間’……歸案後,胡芳一度聲稱自己懷孕了,企圖蒙混過關,要取保候審,然而到醫院檢查根本沒有懷孕……由於死無對證,胡芳胡編亂造,說自己沒有悶死劉軍……”
據死者父親劉譚仔在電話中介紹,“凶手胡芳的親叔叔胡平忠辦了案,胡芳家屬8月份就拿到死緩判決書,而我是9月13日到省裡上訪纔得知胡芳真的沒有判死刑。”
郴州市中院:群眾不理解,陷入“兩難”
郴州市中院則認為,被告人胡芳不能正確處理個人感情問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系因戀愛糾紛引發,較之那些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行凶殺人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性要小一些,按照中央現行的刑事政策,故對被告人胡芳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行,但考慮到被告人殺人分屍,情節惡劣,可對其限制減刑。
“本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胡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限制減刑,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潭仔、雷小蘭的經濟損失。”中院回函稱。
回函還稱市中院陷入“兩難”:“本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死緩’,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並未受到任何方面的乾擾。但有部分群眾的不理解,讓我市法院陷入‘兩難’:一邊是群眾‘殺人償命’的呼聲,一邊是死刑慎用的刑事政策和居高不下的死刑案件二審發改率,將我市法院推到了如何真正做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地適用死刑政策的兩難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