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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對出臺《意見》的原因和外界的誤讀做出解釋。
問:爲什麼要對一些節目類型進行調控?
答:一些頻道不是認真開發新的節目形態,而是照搬境外或他臺創作的節目,導致很多節目粗製濫造、良莠不齊,形成了一家創新、多家模仿、觀衆厭煩的惡性循環,損害了電視節目原創者的積極性。一些節目爲了在同種節目中爭得關注,不惜降低節目格調,熱衷於傳播緋聞軼事,甚至編造故事、假冒當事人;有的節目傳播錯誤價值觀、道德觀,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勢羣體和低收入人羣;有的節目以展示醜態、病態刺激觀衆、肆意惡搞等,造成不良影響,羣衆意見很大。
問:關於《意見》,是否就是所說的“限娛令”?
答:將《意見》稱爲“限娛令”是不準確的,廣電總局一直是鼓勵辦好積極健康娛樂節目的。簡單用“限娛”的說法,容易引起人們誤解。《意見》明確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定位、增強新聞類節目播出量、改善節目類型結構、建立科學綜合評價體系、實施節目播出備案管理制度、強化播出和管理部門職責、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等多個方面,是一個全面規範電視上星綜合頻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爲了使電視熒屏更加健康向上、豐富多彩,更好地滿足廣大觀衆多樣化多層次高品位的收視需求。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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