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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張先生:我經常感冒,聽說生病最好去醫院輸液治療,這樣好得比較快。請問是否有病就得去醫院進行靜脈點滴治療,別的方法可否治療?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記者採訪了本市第四中心醫院有關專家。專家介紹,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的合理用藥原則是: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絕不靜脈注射。但有的病人認爲輸液好得快,把輸液當成一種又快又好的治療方法,結果造成輸液人員劇增,其實這是一個認識誤區。分析表明,目前有50%以上用於治療的靜脈注射(點滴)是沒必要的。靜脈給藥雖在治療方面有特定優勢,但其滲透壓、藥物微粒等誘發不良反應的因素,也多於其他給藥途徑。
緊急搶救,多管齊下
人如果得了危重症或突發疾病,爲挽救生命就應該“多管齊下”治療,包括:緊急靜脈注射、靜脈輸液、舌下含服。因爲這是最可靠的給藥途徑,可使藥物迅速發揮藥效。這些病人不一定神志清醒,血流和消化道排空情況也可能異常,所以不易估計外用和口服藥的吸收情況。無論是口服還是打針,都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所用藥物的理化性質及作用來決定。從安全性和藥物效果分析,非緊急情況下能用口服藥物治療的就不要打針或輸液,可皮下或肌肉注射的就不用靜脈注射(點滴),但要遵照醫囑。
輸液治療,存在風險
輸液治療不像大多數患者想象的是快速治療方式,也不是防病的最佳手段。相反,經常輸液、濫用輸液會帶來諸多危害。首先,過度輸液是導致抗生素濫用和過度用藥的罪魁禍首之一,容易引發急性肺水腫、發熱反應、靜脈炎、空氣栓塞。經常使用抗生素,會引起體內菌羣失調,導致耐藥性增加,人體正常菌種被殺滅,有害細菌則大量繁殖,加重病情。其次,如不規範操作、一次性輸液器質量等因素,還會導致微粒污染,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記者高小妹通訊員杜文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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