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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加強頂層設計
在專題詢問中,“頂層設計”成爲熱門詞彙之一。多位委員認爲,還處於探索階段的住房保障工作,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政策不夠完善的問題,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實施過程中操作不規範的問題。
海關總署原署長、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牟新生在專題詢問時表示,自2008年以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就保障性住房建設、調控房地產市場秩序,下發了29個文件,這充分說明本屆政府對解決城鎮居民的住房建設問題高度重視。但在所有這些文件中,沒有一個文件系統地闡明解決我國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整體思路是什麼,缺乏整體設計。每一個文件差不多都針對某一個問題,零敲碎打的東西多,整體的思路不夠明確。
姜偉新對此迴應說,保障性住房於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所以經常是碰到一個問題就解決一個問題。不過國務院還是從整體上在考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應該包括保障的範圍、保障的方式、保障的機制、目標和原則。這些都在不斷地完善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指出,住房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解決,需根據財力做一箇中長期規劃,在時間上有合理的安排。應該在頂層設計的指導下進行自下而上的規劃,然後中央再根據各地的實際需要和財力來決定給多少補助。
委員們還注意到,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範性文件形式發佈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工作中,還存在着政策邊界不夠清晰、利益調節和退出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和完善,並以法規的方式加以規範。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做好政策頂層設計和法規建設。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住房保障法列入立法規劃。
就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和質量監管工作,一方面進一步督促地方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同時將繼續推行項目法人對住房建設質量負永久責任,其他參建單位按照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負相應責任;推行參建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終身制。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分配和管理問題,委員們建議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範申請審覈和配租配售程序,並予以公開。督促地方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努力防範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和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爲。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衆監督機制。
“一定要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這是確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的技術保障”。前述接受採訪的委員說。□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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