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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天津北方網訊:我在團購網站“F團”購買了“韓麗軒自助烤肉券”,多次預訂都發現該烤肉店客人非常多,排不上座位。該券有效期是截止到2011年8月30日。其網站首頁上明顯處標註一個承諾:正品保障、先行賠付、過期可退。有效期過後,我撥打“F團”客服熱線,卻被告知不能退款,對方說在售賣網頁中標註了“請在有效期內進行消費,團購券過期無效”。我查詢了其在全國315座城市分站的幾千個銷售商品網頁,發現每個銷售商品的網頁介紹中,在標註“過期可退”的同時,也標註“請在有效期內進行消費,團購券過期無效”。不知道“F團”團購網站到底想讓消費者依據哪一條?讀者王先生
附記
根據讀者的反映,記者點擊查看了“F團”團購網站,確認該團購網站在明顯處標註“過期可退”,卻又在商品頁面標註“請在有效期內進行消費,團購券過期無效”的情況屬實。記者隨即撥打“F團”客服熱線,向客服人員說明此情況,客服人員詢問了反映人的訂單號,表示會盡快與反映人聯繫處理此事。當天客服人員回覆記者,已和反映人達成協議,反映人手中共8張過期的烤肉券,將被退換成同等價值的該網站虛擬現金“F幣”,1元“F幣”可相當於1元錢用於在該網站消費,沒有有效期。反映人對此解決結果表示接受,但同時表示,“F團”團購網站應站在商業信譽的高度來看待其在網頁上的承諾,標註不能自相矛盾,隨意忽悠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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