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月29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中新社發盛佳鵬攝
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周兆軍賈天勇)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在會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表示,反恐怖工作很復雜,對其中一些問題各方面還有不同的認識,目前中國制定全面的反恐怖法律時機還不成熟。
李壽偉說,中國高度重視反恐怖法律制度建設。反恐怖方面的法律規定很多,比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洗錢法等,武裝警察法也規定了處置反恐怖的職權等。這次通過的這個決定對反恐怖工作急需解決的法律問題作了規定,還授權由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名單認定和資產凍結的具體辦法。有關部門會繼續研究,進一步推進反恐怖法律制度的建設。
新通過的這個決定對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作了界定。李壽偉表示,恐怖活動的定義,現在國際上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標准。這項決定在起草定義的時候,參考了中國已經參加的有關國際公約,也參考借鑒了有關國家的規定,對恐怖活動的定義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便於在實踐中區別恐怖活動犯罪和其他犯罪。
關於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名單的問題,李壽偉說,決定明確了恐怖活動組織、人員名單的認定、公布及涉恐資產的凍結。一般來說,各國在反恐怖工作當中,司法機關都可以認定恐怖組織和人員。在司法程序之外,各國也建立了通過行政程序認定和公布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名單的制度,目的是為了在反恐怖工作中不光是打擊恐怖活動,也要注重防范。這就需要對組織、人員名單進行認定,采取後續措施,包括切斷資金來源。
他表示,這次立法,在法律中把認定和公布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名單的制度確定下來,並且明確認定的標准和有關程序。這項工作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續性的、動態的,根據反恐形勢和工作情況適時公布、調整。(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