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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國的甕安6·28事件過去3年多了,曾經不安的甕安如今安寧了嗎?新華通訊社總編輯何平率記者“走基層”走到了甕安,親眼觀察,親身體驗,向全國人民報告:這個黔南古城已經從“甕安之亂”走向“甕安之治”、“甕安之變”、“甕安之安”。
新華社的報道中提及臨危受命的縣委書記龍長春走馬上任後,至少在半年時間裏,基本上成了“信訪局長”。“那時,無論是在辦公室辦公還是在會議室開會,總是被排成長隊的上訪羣衆堵在門口。”事實情況是,多年來,甕安因礦羣糾紛、水庫移民搬遷、房屋強制拆遷、企業改制等社會矛盾導致的信訪量逐年上升,而辦結率僅爲18%。因此,積案過多,積怨過深,積重難返,正是引發6·28事件的重要根源。要想化解民怨,就要敢於直面矛盾。新來的縣委書記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3年來,他接訪並籤批督辦的各類信訪案件有1000多件,辦結回覆率爲99.6%。全縣信訪量從2008年的2000多起下降到2009年的600餘起,2010年降至60多起。
按國務院頒佈的《信訪條例》,信訪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權利。可是,個別地方卻有一些相關部門的官員,無視公民的權利,唯恐信訪反映揭露當地的“醜聞”,影響他們的政績和仕途,往往將信訪羣衆當做“麻煩製造者”,一方面對羣衆疾苦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又企圖掩蓋現實矛盾,粉飾太平。孰料,矛盾是掩蓋不了的,越是掩蓋越是積蓄民怨,矛盾也就越尖銳,而人心的損耗、政府公信力的損傷,更是無可估量。可見,認真妥善處理信訪,及時地將矛盾化解消弭於萌芽狀態,則必將事半功倍,功德無量。
最近,有報紙刊登了包頭一位退休職工的“回憶錄”。他回憶起32年前的一次信訪經歷。因孩子的戶口問題在當地無法解決,他分別致信公安部、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局等4個政府機構,共花費郵資3角2分(當時郵寄一封外埠信件僅需8分錢)。一個多月後就收到了公安部門的回信,憑着這封信就把孩子的戶口解決了。這位老人最後寫道:“這封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局1979年4月17日的回信我保存至今,當年幾級公安部門爲我一介草民之小事辦事效率之高,本人所付出的上訪成本之低,對比之下,常使我感慨萬千。”
該“感慨萬千”的恐怕不僅僅是這位“一介草民”的老人,花3毛2上訪,你信嗎?但這“歷史故事”確實是當年尋常事。低成本的信訪背後,是政府工作人員對百姓的極端負責之心,而高效率爲“草民”排憂解難,矛盾便自然消除了。要是數年前的甕安也能照此辦理,還會有後來的“甕安之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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