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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年來,河南省鶴壁市鶴山區法院刑庭一直把緩刑回訪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積極做好緩刑犯回訪工作,預防緩刑人員重新犯罪,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秩序的穩定,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近日,鶴山法院刑庭法官對一批判處緩刑的人員進行了回訪,並會見了部分緩刑人員的家屬,走訪了部分羣衆,瞭解到自法院宣告緩刑以來,緩刑人員一直表現較好,沒有違反考察規定的情況發生,緩刑人員均能與家庭成員和社區羣衆和諧相處。緩刑人員楊某,當時是因與同學言語不和,一時衝動和自己的同學打架,在打架過程中用刀子將自己的同學捅傷,因其系未成年人、初犯,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法院對其判處了緩刑。通過這次回訪,得知楊某在判決後,在一所中招考試復讀學校進行學習,準備明年再進行中招考試。法官們還對其提出希望,並特意向他贈送了勵志類和法律類書籍,楊某在感激的同時也鄭重地承諾,今後要好好學習,遵紀守法,成爲對社會有用的人。
通過此次回訪考察,法官對被判處緩刑人員的改造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希望家庭、村社基層組織、派出所等單位再多給緩刑人員一點關心和幫助,特別是對於青少年罪犯,他們可塑性強,主觀惡性不大,只要監管到位,完全能使其順利迴歸社會,達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
(錢華程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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