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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全省市、縣、鄉換屆工作正在進行。爲減少或避免黨員領導幹部在換屆期間因工作調動、職務升遷而產生的不廉潔行爲,省紀委下發《通知》,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五條禁令”:一是嚴禁違反規定更換公務用車和因工作變動帶走原單位的公務用車;二是嚴禁因工作變動利用公款相互吃請、迎來送往;三是嚴禁領導幹部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四是嚴禁因工作變動帶走原單位的辦公設備和公共財物;五是嚴禁豪華裝修辦公用房。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當事人或單位負責人,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情節嚴重、頂風違紀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記者翟興波、通訊員邱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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