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黯然神傷的死者家屬。 |
醉酒司機駕駛假軍車撞死4名市政工人的慘劇至今已過4天,本報不斷接到廣大讀者及死者家屬對案情中諸多疑點的追問。昨日上午,死者家屬來到天河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了解案情進展,要求交警部門公布詳細案情,諸如肇事者信息、假軍牌從何而來等公眾廣泛關注的信息。值班交警稱,根據工作流程,相關信息會在事發後的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交警部門“遲疑”引公眾熱議
10月30日凌晨,廣州市黃埔大道隧道內發生假軍車撞死4人的慘劇之後,廣州媒體不斷地深挖這個事件不為人知的線索,力求還原車禍發生前後的事實真相。相對於媒體的各施各法深入采訪,作為調查這起事故並掌握詳情的交警部門,卻在公眾關注的目光下頗顯“遲疑”———
30日下午4時,廣州交警部門以郵件方式向媒體發布過一個簡單的新聞通稿;30日晚上8時,發布了對肇事司機宣布拘留的照片;31日下午5時,在組織媒體采訪期間口頭說明了事故的肇事者為逃逸、醉駕。
至今,交警部門就再沒有任何更新的信息發布。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公眾追問的聲音十分強烈,一位姓賴的市民11月1日給本報發來短信追問道:“三天了,奪四條人命的‘假軍車假軍人’的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難道是高度國家機密?”而在10月31日晚,某電視臺已經將這個肇事者的姓名以及職業公布。網絡上更出現了針對“交警以‘影響偵查公平’為由拒絕公開司機身份、撞人細節等問題”發出強烈批評的聲音。
有網友認為,交警方面以公開肇事者身份會影響偵查的公平,這確實是一句大實話。在日益提倡執法正規化的今天,偵查階段的信息怎麼樣發布纔能避免案件變成“輿論審判”,這個話題值得探討。
市民追問是否“有難言之隱”
市民王先生致電本報稱,交警主動向媒體發布信息,是一個積極而正確的做法。但就在整個事件裡,交警主動說的時候沒有說清楚,該說的時候猶豫半天,導致各種猜測、主觀臆斷在網絡上流傳,甚至引起少數網友質疑交警發布信息的真實性。
這位市民較真地指出,在交警不到400字的新聞通稿裡,就一句“經核實,肇事司機方某所駕駛小客車的號牌及證件均為偽造”。他追問稱,交警有能力去檢驗軍車號牌和證件的真偽嗎?想必交警一定會通過部隊警備糾察方面核實過,纔會發布這樣的結果。但是為何不交代一句?其次,肇事司機逃逸、醉駕的行為認定,為什麼是在24小時後纔口頭說明而不在文字通稿裡發布?
王先生認為,不當和不及時的信息發布,讓交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這使他懷疑交警是否如網絡上傳言的“有難言之隱”?
不少致電本報的市民稱,相信負責該案件的交警同志都在竭盡全力地工作著,熱切地希望看到交警部門面對公眾的知情權有更多“果斷”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