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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說的是,一個時期以來的熱門話題:“行善高門檻”與“作惡低成本”。前者的標本事件,就是江蘇南京彭宇案之類的事件,老人倒地,救人者反被“常識推理”“追責判罰”,把行善的“門檻”推得匪夷所思、高不可及。新近,江蘇如皋又有同類一幕,幾乎又使救人者倒黴。“作惡低成本”的衆矢之的,即多年來毒食品製售者暴利驚人,不過罰錢了之。諸如此類,無異於助長世風中的道德淪喪。
應該說,上述兩事眼下出現一些轉機。如皋一案由於大巴車上裝了攝像頭。錄像一放,清者自清,訛詐沒門兒。但,爲了做好事而不被誣賴,今後路人是否都得在腦門子上裝個攝像頭呢?對於毒食品製售者的懲罰,今年初起刑點已提高爲判刑五年以上,嚴重者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處罰。但,就在這一新規定公佈數月之後,最近警方發現並破獲了河南、河北、江蘇、山東一個特大跨省地溝油(所含黃麴黴素是強烈致癌物,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產供銷一條龍。他們正在那裏以“要錢不要命”的“沖天幹勁”,放肆挑戰德與法。
“行善高門檻”與“作惡低成本”,遠非僅限上述問題。在社會生活萬花筒裏,糾結多矣。據9月22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中科院院士李季倫等6人公開舉報原中國農業大學校長、“三院院士”石元春學術腐敗,長達9000餘字的舉報材料,有觀點、有舉證,所反映的是一個很嚴肅的學術規範問題。但,至今被舉報人石元春通過媒體予以否認,要求立即停止侵權;中科院、工程院等官方迄無迴應。主管方中國農業大學則稱:雙方當事人均已退休,舉報內容繫個人私事,加以推脫。再一例,9月20日新華社報道,河南信陽“明星企業”華英禽業集團是當地政府的寵兒,該公司日排養殖廢水1000多噸,直入村民稻田溝堰,淤積一米多深,母親河水質變壞,居民大面積腹瀉,叫苦不迭,但當地政府沒有給予重視,更未拿出措施。這令人質疑,企業污染竟讓百姓買單嗎?
“爲官避事平生恥”。面對社會各方發生的利益糾紛,司法部門和有關部門應是勇於擔當,主持正義,亮明觀點,助人向善,震懾邪惡,而不能“一推六二五”。他們對是非曲直提出的主張和仲裁,應是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有助於降低行善的門檻,而不是擡高它;提高施害者的成本,而不是降低它。這是公權力應有的責任意識,也是領導者起碼的正義感。
文藝復興時期法國最重要作家拉貝萊有句名言:“學術無良知,就是靈魂的毀滅;政治無道德,就是社會的毀滅。”如今在某些角落,“潛規則”大行其道,“利益鏈”暗度陳倉。倘若對應“零容忍”的事情竟然“零作爲”,聽任強者得暴利、弱者吃大虧,那包括你我他各方都在內的和諧、穩定、幸福、尊嚴又何從締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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