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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相銀攝
?眭某在接受審訊?本報記者
本報記者陶相銀通訊員王智潤
2日下午,羈押在威海市看守所內的4名聾啞扒手相繼在逮捕決定書上簽字,正式被逮捕。據統計,自9月下旬至10月27日,環翠警方已抓獲聾啞扒手12名。反扒民警介紹說:『聾啞扒手能佔到扒手總量的五分之一,加之警方取證難、法院量刑從輕,使得他們的犯罪行為很難被遏止。』
帶著手語翻譯審訊
2日下午,威海市看守所內,審訊人員中除了老穆和另一名民警大志,還有來自威海市特殊教育學校的手語翻譯小張。
『審訊聾啞犯罪嫌疑人要比審訊正常的犯罪嫌疑人多耗好幾倍的時間,不只是交流問題,更主要的是心理隔閡。』常年從事反扒工作的民警老穆說。翻譯小張介紹說,聾啞人一般都很聰明,他們更善於察顏觀色,同時也更在意別人的歧視。
在審訊中,出現了許多在民警意料之中的情況。眭某等四人無一說出父母的聯系方式,都是打手勢說『忘記了』;有些問題,他們均表示『看不懂手語』。
大志解釋說,聾啞犯罪嫌疑人的確與父母的聯系少,但他們均不願說出父母聯系方式,是因為擔心父母知道他們在哪裡,在乾什麼。
翻譯小張介紹說,手語也有方言之分,加之這些聾啞人的文化水平不高,交流起來存在一定困難,但也有可能是他們借故回避問題。
眭某和任某是同時落網的,房某和岳某也是同時落網的。在審訊中,他們卻均稱相互不認識。大志介紹說,在最初的審訊中,所有的回答基本都是『不知道』或『不說』,審了多少次了,也就交代了被抓現行的那一次犯罪事實,其它問題還是不回答。
主要在公交車上和站點附近作案
10月2日17時許,老穆和大志在市區步行街附近執行反扒任務時,在環球廣場北面的公交站點發現了行跡可疑的房某和岳某,『這兩個人光在車門那裡擠,就是不上車,反復好幾次。』
由於正值國慶期間,乘客較多,一時給取證帶來了困難。半小時後,當一輛30路公交車停靠在站點時,老穆和大志也擠了過去,並趁機用手機拍攝下了房某和岳某盜竊的過程。證據在手後,老穆和大志下車,將正准備離開的房某兩人抓獲,當場從兩人的挎包內搜出了5個被盜的錢包。
眭某和任某也是老穆和大志抓到的。9月26日7時許,老穆和大志在12路公交車上發現了眭某和任某,並一路尾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眭某和任某先後轉乘41路、101路、12路、1路公交車,『他們選擇路線長、乘客多的公交車,轉乘站點也是上下乘客多的站點。』當任某在1路公交車上盜竊了一女士錢包後,兩人迅速下車逃離,被趕至的老穆和大志抓獲。
老穆介紹說,聾啞人盜竊時一般是一男一女搭檔,但下手的大多是女的,選擇的目標都是青年女性。『女的擠女的不容易引起警覺,而且女扒手一般挎一個很大的包,能遮擋住別的視線。』老穆把街頭扒手歸了幾類,聾啞扒手的數量能佔到扒手總量的五分之一,主要在公交車和公交站點作案。
不論數額大小扒竊都將入刑
眭某等人在審訊中都曾打手語詢問小張『還有多久能出去』,任某還曾一度拒絕在逮捕決定書上簽字。
大志說,我國《刑法》規定,聾啞人犯罪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聾啞人盜竊後,只要數額不大,一般是被行政拘留,或只是進行批評教育。5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扒竊行為不論數額,均以刑事案件處理。
老穆說,根據以往的聾啞人犯罪案例分析,聾啞人犯罪大多是團伙性作案,聾啞人犯罪團伙相對外界很封閉,成員之間卻很信任、很依賴。有時他們寧可相信一個剛結識的聾啞人,也難以相信父母等親人。
大志曾端掉幾個聾啞人盜竊團伙的窩點:『他們在一起住,吃飯也都是買回來一起吃,不在一起時相互通過手機短信、QQ聊天聯系。』
老穆分析說,威海的聾啞扒手團伙可以分為省內、省外兩類。省內團伙的成員大多來自省內的同一所某聾啞學校;省外團伙的成員則來自全國各地,有的成員是被騙來的,被脅迫去盜竊。
審訊中,任某自稱是被騙來的,如果不盜竊就會挨打,但她拒絕說是被誰騙來的。今年7月,反扒民警還曾抓獲了兩名江蘇籍的聾啞女扒手,當民警聯系兩人的父母來威海領人時,其中一人的父母曾拒絕領回女兒,直到8月份,兩人纔相繼被領回。兩人的父母稱,女兒已失蹤一年多,從未和家中聯系過。(因公安工作需要,文中民警和翻譯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