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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利用房屋交易進行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的現實,瀋陽市房產局爲進一步規範沈城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證房屋交易資金和房屋權屬安全,維護房屋買賣雙方合法權益,按照建設部文件要求,借鑑兄弟城市經驗做法,於2010年3月份組建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保證機構,開始實施二手房屋交易資金監管。
資金監管業務歷經市本級運行、市內五區運行、市轄區域全面啓動的歷程。資金監管業務以安全、方便、快捷爲服務宗旨,以服務民生、惠及民生爲己任,秉承優質、高效、惠民的服務特色,竭誠爲百姓服務,贏得了沈城百姓的高度讚譽。在得到廣大沈城市民認可的基礎上,今年5月16日,市轄區域開始全面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截止目前,累計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28000餘戶,監管交易資金55億元,轉付交易資金50餘億元,資金劃轉的及時率、準確率達到100%,5萬多個家庭因此受益,受衆羣體給予了高度讚譽,資金監管業務日漸深入民心。事實證明,通過資金監管進行二手房交易過戶,是對買賣雙方權益的有效保護。相信隨着資金監管業務的推進普及,沈城百姓必將迎來一個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
“資金監管”:是指二手房交易雙方爲保證交易資金的安全,由買方將房屋交易資金交付給保證機構在銀行開立的監管專戶,待交易雙方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後,保證機構通知銀行按照約定向賣方支付房屋交易資金的行爲,確保買賣雙方“錢證兩清”。我市的資金監管業務目前已覆蓋市轄區域並全面實施,在滿足沈城百姓對二手房交易安全需求的同時,對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推進和諧瀋陽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