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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就徵地制度改革接受記者專訪——
實現被徵地農民市民化
大多數農民不是反對徵地,而是因爲權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記者:近年來,徵地拆遷在一些地方引發了矛盾,您認爲,造成徵地矛盾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下一步,徵地制度改革完善的目標是什麼?
答:徵地問題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引發了矛盾,一是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加快,面對短時間內完成徵地的壓力,部分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或漠視徵地應有的法律程序,從而引發糾紛;二是徵地補償安置制度設計本身存在問題,把補償和安置混在一起,容易引起矛盾;三是缺乏有效的糾紛調處機制,從近幾年的徵地糾紛看,大多數農民不是反對徵地,而是因爲權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我國正處於戰略機遇期,抓住有利時期大力發展經濟仍然是當前的第一要務,但發展必須符合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對徵地制度改革而言,就是要在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改變過多、過快消耗農用地的狀態,節約集約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同時努力減少徵地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未來我國徵地制度的改革要實現三個目標:一要繼續爲城市化、工業化進程提供必須的土地資源;二要有利於保護耕地,防止耕地減少過多、過快,保證糧食安全;三要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減少徵地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改革完善徵地制度必須做到三者有機統一。
現階段,面對複雜的徵地矛盾,重點應該放在保護農民合法土地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上,讓被徵地農民分享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成果。總的原則應當是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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